四川西充縣法院:境外不法“淘金夢”破碎 14人偷越國(邊)境詐騙獲刑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3-06-20 09:29:14 編輯:楊仁昌 點擊:
在高回報的誘惑下,有些人結夥偷渡至緬甸“務工”,奔向幻想中的“海外淘金地”,期待著“一夜暴富”,殊不知等待他們的是難逃的法網。
近日,西充縣法院依法審結一起14名被告人偷越國境到緬甸、在電信詐騙犯罪集團參與實施電信網路詐騙的案件。
案情回顧
張某(外號“老王”,在逃)認為境外是法外之地、打擊盲區,為掙高薪,與他人在緬甸動平建立“老王詐騙集團”,通過電信網路實施詐騙,騙取錢財。
2020年,該組織以高薪為誘餌,從國內招募數十名人員出境從事電信網路詐騙活動。
該詐騙集團分工明確,下設財務、後勤、代理、組長、業務員等崗位,後勤統一安排食宿,統一配發詐騙使用的手機;後臺人員負責提供詐騙使用的交友軟體及賬戶,控制詐騙使用的虛假賭博平臺——“鴻冠娛樂”輸贏結果及充值和返款。業務員在微信、陌陌、探探等社交軟體上發佈虛假資料進行人物包裝,並海量添加好友,誘騙被害人到“鴻冠娛樂”充值上分進行賭博,通過後臺人為控制賭博輸贏結果,前期讓被害人成功提現,引誘其繼續大額充值,後以賬戶被凍結、銀行卡輸錯等理由拒絕提現,引導被害人繼續充值,實施詐騙。
2020年3月,宋某等14人陸續從湖南省、貴州省出發,乘坐火車、飛機、私家車等交通工具到達雲南邊境,在境外人員安排下,從雲南邊境通過走山路、坐船等方式偷渡至緬甸動平,在“老王詐騙集團”擔任後勤、業務員等,參與共同實施網路詐騙活動。2020年5月-2021年7月,宋某等人陸續偷渡回國。
法院審理
西充縣法院審理認為,被告人宋某等違反國(邊)境管理法規,偷越國(邊)境,情節嚴重,構成偷越國(邊)境罪。
被告人宋某等14人,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出境參加電信網路詐騙集團,利用通訊工具、網際網路等技術手段實施欺詐,騙取他人財物,構成詐騙罪,各被告人加入境外詐騙窩點時間在30日以上,情節嚴重。
根據案件事實和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實、性質、情節及對社會的危害程度,西充縣法院以偷越國境罪、詐騙罪數罪並罰,判處宋某等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八個月至一年三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以詐騙罪判處曾某等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一年十一個月至一年六個月不等的刑期,並處罰金。
典型意義
近年來,電信網路詐騙犯罪頻發,不法分子打著“日賺鬥金”的幌子,吸引他人偷越國邊境實施詐騙犯罪。組織他人偷越國(邊)境實施詐騙及相關電信網路犯罪,嚴重侵犯我國國(邊)境管理秩序,嚴重侵害人民群眾的財産安全和其他合法權益,必將受到法律的嚴懲。
西充縣法院對不法分子依法懲處,表明堅定捍衛國家安全秩序和依法嚴厲打擊電信網路詐騙等違法犯罪活動的決心。
法官提醒:電信詐騙害人害己,在面對一夜暴富、高薪務工時,要擦亮雙眼,提高防範意識和能力,自覺抵制赴境外或在網上參與涉賭涉詐違法活動,更須嚴格遵守出入境管理規定,切勿以身試法。同時,網路交友需謹慎,不要輕信通過網路軟體結交的陌生人,堅決拒絕網路賭博,保護好個人資訊和財産安全,謹防上當受騙。(朱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