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認真貫徹落實判後答疑工作,營山縣法院制定了《營山縣人民法院判後答疑工作規則》,促使當事人服判息訴,判後答疑取得明顯成效。截至目前,該院判後答疑案件384件,同比上升84.62%,其中民事案件296件、刑事案件36件、執行案件48件、其他案件4件,經答疑服判息訴的308件,答疑息訴率達80%。
建章立制,運作規範。經過充分調研並結合自身實際,制定《營山法院判後答疑工作規則》,在訴訟服務中心設立專門的判後答疑窗口。明確答疑範圍,當事人對法院裁判結果及執行處理均可以申請答疑;明確主體責任,由案件承辦法官具體負責答疑工作,訴訟服務中心予以全方位配合;規範答疑流程,當事人可以通過書面或口頭的方式向訴訟服務中心申請答疑,由訴訟服務中心通知案件承辦人,並以當場答疑為原則、以預約答疑為例外;完善監督流程,訴訟服務中心負責判後答疑的資訊統計,並對判後答疑工作情況進行定期通報。
方法靈活,形式多樣。在答疑方法上講究靈活性,依據案件的繁簡程度和當事人的情緒是否穩定等因素,採取隨時答疑與預約答疑相結合的答疑方式。對來電或來訪的當事人,採取隨時答疑;對於案情較為複雜或已經提出申訴的案件,則主要採取預約答疑。在答疑形式上講究多樣化,除窗口答疑外,還可以根據需要和當事人具體情況,分別採取電話答疑、到府答疑、網上答疑、視頻答疑等多種形式,實現隨時隨地判後答疑,最大限度方便當事人,減少當事人信訪成本。
評估考核,提質增效。為確保判後答疑工作落到實處並取得成效,認真抓好對判後答疑工作的檢查評估與考核,將判後答疑工作與法官業績掛鉤考核,要求法官嚴格遵守答疑時限,努力追求答疑效果,認真做好答疑解惑、教育疏導和息訴服判工作。建立品質評估機制,訴訟服務中心將判後答疑工作情況進行匯總,每季度進行評估檢查和通報;建立分析講評機制,除訴訟服務中心定期、不定期對判後答疑進行分析講評外,各審判庭也要根據訴訟服務中心通報情況,對本部門開展判後答疑工作情況定期督促;建立考核獎懲機制,判後答疑工作列入各法院崗位目標管理考核,嚴格獎懲。
多元化解,源頭治理。強化多元矛盾化解機制,注重將釋法解惑向審前、審中延伸,最大限度地延伸審判功能,使判前釋法、判中釋明、判後答疑有機結合,融會貫通,給當事人更多的人性化解釋和説明,幫助當事人從心理上接受裁判的結果和執行措施。將判後答疑與司法救助相銜接,在裁判並無不當,但當事人的訴求具有一定合理性,通過法律途徑難以解決,存在生活困難,願意接受救助後息訴息訪的,可以給予適當的司法救助,促使矛盾化解。強化源頭治理,對信訪當事人經常反映的疑惑或不理解的問題,及時反饋,以便承辦法官在類案中加強法律釋明和裁判文書説理,使當事人能夠消除認識誤區,實現息訴息訪。(郭冬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