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南充市順慶區法院通過警告拒不支付違約金的被執行人,將對其採取司法拘留與追究刑事責任等強制措施,促使其主動履行了全部違約金。申請人為此向執行幹警送上錦旗一面,以致謝意。
2018年,家住南充的鄭大爺與胡某簽訂《房屋租賃協議》,約定由胡某承租鄭大爺所有的房屋一間。但其後,胡某因違反協議,被鄭大爺訴至法院。法院經審理後,判令胡某支付鄭大爺違約金12000元。判決生效後,胡某未予履行,鄭大爺遂向順慶區法院申請強制執行。
執行幹警受理案件後,通過查詢胡某的資金流水情況,認為其有能力支付違約金,遂將胡某拘傳至法院,告知其拒不履行法院生效判決行為的錯誤性,要求其支付違約金。但胡某態度強硬,以無錢為由拒絕履行。執行幹警警告胡某,如果你拒絕履行生效判決確定的義務,法院將對你採取司法拘留處罰,同時你的行為已涉嫌構成拒不履行生效判決罪,法院將考慮移送公安機關追究你的刑事責任。懾于法律的威力,胡某態度開始軟化,表示願意履行債務,遂即籌錢,支付了拖欠的全部違約金和遲延履行利息。
鄭大爺拿到錢後,十分高興,對執行幹警説:“我沒想到一次性就把錢全部拿到手了,一定要給你們送一面錦旗。”近日,鄭大爺來到法院,將一面寫有“為民執法功勞高·民政連心幸福來”的錦旗送到了執行幹警手裏,向執行幹警表示了感謝。(魏川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