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全面推進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什邡市市場監管局聚焦市場經濟發展癥結,開出“三書”良方,不斷優化營商環境。
執法剛柔並濟 開出行政處罰“第一書”
“執法工作人員在執法過程中所體現出的文明公正且有溫度的執法和全心全意為市場主體服務的行為,令人十分感動。”日前,什邡某食品經營戶為什邡市市場監管局送來一面錦旗,表達自己的感激之情。
事情要從“春雷行動2023”執法行動説起。行動中,什邡市市場監管局檢查到該經營戶因疏忽未將某品牌已過期花生製品進行下架處理。執法人員依據《食品安全法》相關規定責令其立即停止違法經營行為並立案調查。在案件辦理過程中,由於當事人意識到自身的錯誤,並積極落實整改,且未造成社會危害後果,在綜合考慮了實際情況後,作出了減輕行政處罰的決定。同時,引導其依法依規開展經營活動。
在全面推行嚴格規範公正文明執法的同時,什邡市市場監管局強化柔性執法懲教結合,依照“首違不罰”的清單,明確“首次違法”“首違不罰”適用條件的具體判別標準,另外,運用行政指導,建立事前預警告誡、事中糾正制止、事後教育規範制度,全面實施包容審慎監管。截至目前,通過從輕、減輕、不予處罰、“首違不罰”案件200余件。
落實整改督查 簽署誠信經營“第二書”
近期,什邡市某農業科技有限責任公司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産品品質法》相關規定,被什邡市市場監管局罰款11250元,並沒收違法所得22500元。通過執法人員現場指導和法治宣傳教育,該公司負責人意識到自身的錯誤,在收到《行政處罰決定書》的同時簽署了依法誠信經營《承諾書》。
什邡市市場監管局對經營主體初次、危害後果輕微的違法行為建立容錯機制,推行違法當事人承諾制。對“從輕、減輕、不予處罰、首違不罰”的違法主體,由其自願簽署《承諾書》,承諾立即糾正違法行為,並嚴格依照相關規定在從事生産經營活動過程中,做到自覺誠信守法經營。市場監管部門在後期的案件回訪和監督檢查中,如發現承諾沒有整改到位,將視情形依法採取必要的監管或從重處罰措施。截至目前,已累計簽署《承諾書》200余份。
夯實信用監管 發放信用修復“第三書”
今年以來,什邡市市場監管局充分利用信用修復培訓、送政策入企等方式,向企業發放“年報明白書”、《企業信用修復通知書》等資料,助力企業信用修復實現“一次性”完成。
同時,還在加大信用修復政策宣傳的基礎上,認真梳理年報系統資訊,提醒告知經營主體,並對系統操作困難的生産經營主體開展“點對點”幫扶。對完成年報補報、違法行為整改的經營異常名錄主體,及時辦理異常名錄移除,助力企業完成信用修復,激發企業創造力和內在潛力。截至目前,已協助70余家企業完成經營異常名錄移除工作。(王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