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宣漢縣紀委監委通報4起簡易審批村莊建設項目問題典型案例。
一、上峽鎮原柏楊坪村黨支部書記何斌、村委會主任涂洪兵違規舉債實施項目的問題。2018年4月,上峽鎮柏楊坪村時任黨支部書記何斌、時任村委會主任涂洪兵在無項目資金且未向鎮黨委、政府報告的情況下,組織召開村組幹部和村民代表會議,決定由劉某某墊資修建該村3.947千米社道路和入戶路(結算工程價197.4萬元)。2021年6月,何斌、涂洪兵分別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二、東鄉街道鐵溪河村黨總支書記王學治虛報項目套取資金的問題。2014年至2015年,東鄉街道鐵溪河村黨總支書記王學治在任原三河鄉峰岩村黨支書記期間,通過虛報峰岩村1組公路新建項目、6組公路硬化等項目的名義,套取財政補助資金35萬元並將該筆資金用於裝修村委會辦公室、村衛生站以及新建學校圍墻等。2022年7月,王學治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三、南壩鎮跺石灘村黨總支書記楊天勇違規指定項目施工方的問題。2020年10月至11月,南壩鎮垛石灘村黨總支部書記楊天勇在實施村級陣地維修過程中,未制定實施方案且未報請鎮黨委、政府審批同意,也未嚴格進行項目設計、預算、評審等項目程式,擅自決定並安排施工方進行施工。2022年7月,楊天勇受到黨內警告處分。
四、普光鎮大田村黨總支書記符必生指定項目施工方的問題。2019年、2020年,符必生在沒有項目資金來源的情況下,擅自同意維修整治該村山坪塘、廣場升級改造,以及相關道路堡坎維修和加寬工程,且違反工程建設招投標有關規定,擅自指定工程承包方,編造相關項目資料;通過虛報村辦公室院壩維修工程套取資金9600元,用於支付村委生活費。同時,符必生還存在其他違紀問題。2022年7月,符必生受到黨內嚴重警告處分。(廉潔宣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