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出臺商品房建設用地競買主體資格審查辦法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1-06-07 17:14:51 編輯:李雨晨 點擊:
6月7日,筆者從成都市住建局獲悉,成都市房地産市場平穩健康發展領導小組辦公室出臺《關於房地産開發企業參與成都市商品房建設用地競買的主體資格審查辦法(試行)》(以下簡稱《辦法(試行)》。《辦法(試行)》即日起試行,試行期為一年。
據成都日報消息稱,“制定《辦法(試行)》目的是為從源頭上防範房地産領域風險、維護購房群眾利益,促進成都市房地産平穩健康和高品質發展,切實遏制商品房延期交付、工程品質低劣、停工爛尾等問題的出現。”成都市住建局相關負責人表示。
《辦法(試行)》規定了同踩“三道紅線”納入競買資格限制名單。這類企業主要指的是,根據中國人民銀行、住房和城鄉建設部及相關機構官網公佈的上市房地産開發企業跨越“三道紅線”情況,同踩“三道紅線”(即剔除預收款後的資産負債率大於70%、凈負債率大於100%,現金短債比小于1倍)的開發企業。
此外,發生以下嚴重失信情形的開發企業,也將被納入競買資格限制名單:
根據最高人民法院“中國執行資訊公開網”公佈的失信被執行人資訊,被納入失信被執行人的開發企業;
未按時繳納土地價款且經催收仍未履行繳款義務的開發企業;
重大稅收違法失信案件所涉及的開發企業;
造成工程停工爛尾未復工或未處置完畢的原發企業;
未按規定撥付工程款,導致農民工工資拖欠的開發企業;
未履行主體責任、導致發生重大品質安全事故或造成惡劣社會影響的開發企業,由市住建局推送;
因主體責任履行不到位,引發重大矛盾糾紛的開發企業;
年度內房地産行業信用記減分累計扣減10分或信用等級為D級的開發企業;
發生其他嚴重失信問題的開發企業。
《辦法(試行)》正文如下:
(龔芳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