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四川省成都市房地産經紀協會5月7日消息,近期,有媒體報道個別不法仲介能夠“幫助”無資格的購房人取得購房資格、假借他人名義“代持”購房、挪用經營貸或消費貸資金購房等現象,給購房群眾帶來風險和隱患,嚴重擾亂房地産市場秩序和金融秩序。
澎湃新聞記者在某成都購房群看到,不時有仲介發佈資訊——“往屆大專快速落戶成都任意區域;社保換區5分鐘出明細+購房資料。戶口換區1天辦好。社保代繳、補繳、換區可出資料。公積金代繳、補繳。”
一名在成都連鎖仲介機構工作的仲介告訴澎湃新聞:“加好友後,會告訴你費用,幾萬元的都有,但是現在查得很嚴,做不了的。”
為此,成都市住建局、四川銀保監局、人民銀行成都分行營管部等三部門4月30日聯合就商品房交易相關風險提示如下。
一、購買商品住房時,請不要輕易相信“幫助搞定購房資格、進行合同更名轉讓”等不實資訊,政策規定嚴禁期房買賣,您購買的商品房在未取得不動産權屬證書之前禁止轉讓或以更名方式變相轉讓。
二、調控政策期間若無資格購買商品住房,請不要借用他人資格和名字“代持”您出資購買的商品住房,這種方式購買的商品住房在辦理不動産證時將登記為他人所有,現有政策規定不動産登記滿3年後方可轉讓,相關熱點樓盤不動産登記滿5年後才能轉讓。期間若發生物權爭議,可能會受到他人信用變化、債權債務及婚姻家庭糾紛等不確定因素影響,您的相關權益將難以得到有效保護。
三、需貸款購買商品住宅的,不要輕信個別不法仲介以“低利率、放款快、免擔保”為噱頭誘導購房者通過經營貸、消費貸等形式套取銀行資金購房。若違規套取銀行信貸資金為自己或他人提供購房款,銀行將視為違約行為提前收回貸款,情節嚴重的還會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相關監管部門將對違規問題依法嚴格問責並實施聯合懲戒,涉及違規挪用經營性用途貸款的相關行政處罰資訊將納入人民銀行徵信系統。
四、房屋屬於個人及家庭重大資産,購買時一定要深入了解房地産和金融業相關法律法規及調控政策,善於識別交易中的各種套路和虛假資訊,防止上當受騙,資金受損。對擾亂房地産市場秩序或金融秩序的,應向屬地政府相關監管部門或金融監管部門舉報投訴;若遭遇消費欺詐或“黑仲介”詐騙,應及時向公安機關報案提供線索,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
今年3月22日,成都升級樓市調控,中心城區商品住宅用地全面實施“限房價、競地價”的出讓方式;“網紅盤”的限售期限從3年延長至了5年,且法拍房也需要遵循相關的限購限售規定;此外,成都還將針對熱點片區、熱點樓盤的二手住房發佈二手住房成交價格參考機制。(劉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