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為堅持房子是用來住的、不是用來炒的定位,成都購房市場調控頻頻。這些新政大多都是對無房資格家庭有利,而讓普通資格家庭苦不堪言。
過度的政策傾斜,既沒有讓真正剛需獲利,又讓普通資格家庭徹底失去“熱門樓盤”搖號機會,導致資源錯配,反而讓一些開發商鑽了空子。
昨日(2021年5月7日),成都市住建局、成都市司法局兩部門聯合發佈了《關於進一步完善商品住房公證搖號排序選房有關規定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
這是繼去年11月“三倍熔斷”新政補丁後的又一次調整,對普通資格公平購房機會做出優化,明確了剩餘及退出房源銷售規則,加強了對違法違規行為的監測。
《通知》的出臺,讓與“熱門樓盤”無緣的普通資格購房者看到了一絲曙光,也能打擊惡意炒作、借名買房、誘導規避調控政策等違法違規行為。
我們整理了一些《通知》重點內容:
普通購房家庭遞補
過去,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3倍及以上的,全部房源僅向已報名登記的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銷售。
在這樣的政策下,普通購房家庭幾乎與“網紅盤”無緣了。而本次《通知》的出臺,讓普通家庭重獲希望。
《通知》規定,復核通過的人數應達到房源數的3倍,復核後無房居民家庭及棚改貨幣化安置住戶總數不足房源數3倍的,由已報名登記的普通購房家庭遞補。
舉例來説,一個項目此次推出1000套房源,共5000人參與搖號報名,觸發“三倍熔斷”,其中無房資格+棚改資格共2000人,普通資格3000人。
《通知》發佈前:僅有無房資格+棚改資格共2000人可以進入搖號池。
《通知》發佈後:無房資格+棚改資格2000人和普通資格按順位遞補的1000人可以進入搖號池。(普通資格家庭按照一、二、三、四順位依序遞補,直至進入公證搖號池的選房人數達到房源數的3倍。)
明確剩餘及退出房源銷售規則
在從前的政策下,曾出現開發商故意煽動搖號報名,導致觸發搖號熔斷,留下部分房源。再由開發商自行設定購房條件,篩選客戶,出現“優先賣給關係戶”、“捆綁車位銷售”、“加收茶水費”等違規現象。
《通知》明確,對於登記購房人數在當期準售房源數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購房人依公證搖號排序結果選房後剩餘及退出房源,由原納入公證搖號排序的登記購房人再次依序選購。最後若房源仍有剩餘,才可進入順銷狀態。
加強購房資格預審工作
在2020年11月發佈的搖號補丁中,重要的一點就是發佈了購房資格預審碼,未取得“購房資格預審碼”的,購房登記系統不接受其報名登記。
但在購房者實際操作中,出現過購房者報名成功但復核卻不通過的情況,導致無法參與搖號。
根據《通知》,成都將加強購房資格預審工作,提高購房資格復核效率。通過細化預審資料及報名登記要件標準,提升資格預審及復核的準確性、精準度。
三次不到場,取消資格
在去年的補丁中明確,12個月內,搖中房源後放棄次數達2次的,12個月內將不得參與後續樓盤搖號登記。
本次《通知》再升級,登記報名人數在房源數1.2倍及以上的商品住房項目,已通過購房資格復核並納入公證搖號排序選房的登記購房人,其本人及其家庭成員12個月內累計未在開盤銷售公告公佈的選房時期到場達3次的,自其第3次起,12個月內不得參與購買商品住房的報名登記。
同時,成都住建局官方微信還對《通知》相關問題做出解讀,明確了普通購房家庭排序規則、退出及剩餘房源如何銷售、已進行公證搖號排序名單不到場的如何處理等問題的解決辦法。(李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