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23日,北京公佈了經營貸違規進入房地産的自查結果。從結果來看,北京市自查發現涉嫌違規流入北京房地産市場的個人經營性貸款金額約3.4億元,約佔經營貸自查業務總量的0.35%,其中部分涉及銀行辦理業務不審慎,部分涉及借款人刻意規避審查。
在銀行自查基礎上,北京銀保監局還表示,將會同市相關部門研究建立針對不法仲介和違規借款人的聯合懲戒機制,切實提高公眾法律合規意識,堅決維護首都房地産市場秩序。
不僅是北京,近期,一線城市中的廣州、深圳也公佈了自查結果。其中,廣州通過自查發現經營貸款涉嫌違規被貸款人用於購房,共查出問題貸款大約1.47億元,一共有305戶存在問題,平均到每戶,是48萬元。而深圳從2020年4月以來對轄內商業銀行15.4萬筆、1771.73億元經營貸進行全面排查,提前收回了21筆、5180萬元涉嫌違規貸款。
北上廣深基於時間節點的自查,所查出來的違規經營貸或許僅僅是冰山一角。而自查的力度和範圍有限,僅僅通過自查的方式,或許並不能阻擋經營貸持續不斷地流入樓市。
事實上,經營貸流入樓市是從去年陸續被發現的。“經營貸”全稱為企業經營抵押貸款,其原本是銀行用於解決小微企業生産經營過程中所産生資金需求的貸款,一般以房産等作為抵押物。由於是面向小微企業,經營貸利率本來就不高。而去年疫情期間,為了支援實體經濟,不少銀行推出了低息的經營貸産品,一些地方則推出了經營貸貼息政策,優惠後的經營貸年利率低至3.8%左右,而房貸利率普遍在5%以上,從而産生了流入樓市的套利空間,這才讓炒房者動起了經營貸的心思。
在具體操作中,炒房客往往先通過各種渠道籌集資金全款買房,再將該房産抵押給銀行辦理經營貸,然後將這筆貸款拿去還掉前期借款,最終實現事實上的“經營貸”炒房。這樣一來,原本是疫情下幫助小微企業渡過難關的“救命錢”,就通過暗箱操作成為助推房價上漲的一把“火”。那麼,怎麼才能澆滅這場火,讓經營貸回歸“經營”的本質呢?
事實上,通過目前的自查行動來阻止是遠遠不夠的,事後滅火不如事前預防。對於金融機構來説,如何精準地發放經營貸,怎麼建立相應的審批制度?對於監管機構而言,如何對金融機構採取有效的監管措施,發放貸款後如何進行動態跟蹤和監管,如果發現違規操作該建立怎樣的懲罰機制?這些都需要行之有效的制度進行防範。
對於此次在一線城市自查行動中發現的問題,不僅應該立即整改到位,更需要以點帶面地全面建立審核制度,不應讓經營貸在突擊檢查後又捲土重來。比如,針對部分銀行存在經營貸借款人主體資質審核不嚴的情況,建立起更為具體的審查制度,在審查環節上嚴格把控;而針對房産持有時間短、貸款發放後有新增購房或房貸記錄的業務,應該加強貸後監管,從而保證資金能夠用到實處。(楊娟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