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次提醒!個稅年度匯算2020年6月30日就要結束了

來源:中國網 時間:2020-06-28 17:27:44編輯:李光超
距離2019年度個人所得稅綜合所得年度匯算結束日期(6月30日)還剩2天時間,國家稅務總局四川省稅務局再次提醒,還未辦理的納稅人儘快登錄手機個人所得稅APP查看有關資訊並辦理。
辦完個稅匯算的市民有不少人都收到了退稅,但,也有很多人説自己竟然要補稅!為什麼有的人退稅,有的人補呢?四川省稅務局相關負責人表示,個稅匯算差異之所以這麼大,除了每個人收入構成不同,扣除項目、減免情形等不同都會造成退補稅差異。
那麼,個稅年度匯算補稅還有哪些常見問題?應該如何處理?為此,四川省稅務局專門為廣大市民整理了一些常見問題,進行深入答疑。
01哪些情形應當辦理綜合所得年度匯算補稅? 
答:補稅是義務。如果您年度預繳稅額低於年度匯算應納稅額的,且不符合國務院規定豁免匯算義務情形的(綜合所得年度不超過12萬元或者補稅金額不超過400元的),均應當辦理年度匯算補稅。常見情形有: 
①在兩個以上單位任職受雇並領取工資薪金,預繳稅款時重復扣除了基本減除費用(5000元/月);
②除工資薪金外,還有較多(高)的勞務報酬、稿酬、特許權使用費等收入加總後,導致適用綜合所得年稅率高於預扣率; 
③預扣預繳時扣除了不該扣除的項目,或者扣除金額超過規定標準(如誤填專項附加扣除),年度合併計稅時因調減扣除額導致應納稅所得額增加;
④納稅人取得綜合所得,因扣繳義務人未依法申報收入並預扣預繳稅款,需補充申報收入等。
02 如果需要補稅,有哪些繳稅方式?
答:您可以通過微信、支付寶、雲閃付、銀聯卡、三方協議、辦稅服務廳POS機刷卡等方式繳稅。
03 由扣繳義務人代為年度匯算的如何補稅?
答:如果您選擇由扣繳義務人代為辦理年度匯算申報並需要補稅的,您可以與扣繳義務人協商一致後,將稅款交由扣繳義務人由其一併代您繳稅,也可以由扣繳義務人申報後,您自行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繳稅。
04 如何確定我補稅成功?
答:系統會生成繳稅憑證。您可以通過手機個人所得稅APP、自然人電子稅務局、辦稅服務廳查詢您的繳稅情況。
05 我需補稅但符合免予申報條件,用補稅麼?
答:如您符合免予匯算申報的條件,無須申報也無須補稅。
06 需要補稅的,應在什麼期限補繳完畢? 
答:年度匯算申報後,如果您需要補稅,請您在2020年6月30日前補繳稅款,否則將面臨按日加收萬分之五滯納金的處罰。
如果你對個人所得稅匯算有任何疑問,均可以諮詢12366納稅服務熱線。(何宏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