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山縣紀委監委駐縣財政局紀檢監察組督導駐在部門問責工作
對於責任的理解,營山縣大廟鄉高山村第一書記劉春有了一些新認識。
此前,營山縣紀委監委在監督檢查中發現,該村駐村幫扶隊員陳某入戶較少,幫扶工作成效不明顯。“因對駐村工作隊和幫扶責任人的管理不到位”,劉春被縣委組織部給予談話誡勉處理。
“以前只想到做好自己的幫扶工作,沒有在管好隊伍上花太多心思。通過這次問責,我更加清楚了自己身上肩負的管理責任。”劉春説。
自去年9月《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修訂以來,針對當前部分單位(部門)黨委(黨組)對問責主體責任認識不清、問責開展不夠精準規範等問題,營山縣紀委監委探索壓實部門問責主體責任,通過建章立制、抓早抓小,通過事前提醒教育釋放的壓力,催生解決問題的動力,形成推動各項工作有效開展的責任合力。
從“包打天下”到“齊抓共問”
“問責不是紀委一家的事,問責也不是一定要給紀律處分。”營山縣紀委監委有關負責人説,長期以來,部分單位(部門)對於問責工作存在上述兩個方面的誤區,從而導致紀委問責“包打天下”局面的出現。“這樣既不利於及早發現問題,也不能很好地教育挽救幹部。”
隨著新修訂的《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出臺,對於問責工作的思想認識的問題得到有效解決。“但如何規範問責、精準問責還需要紀委的協助指導。”縣行政審批局副局長賓超説。
好在這樣的困擾局面,正在被打破。
為增強單位(部門)黨委(黨組)對問責工作的學習理解,縣紀委監委組織編印《黨內問責條例修訂前後對照表》,並出臺《關於加強和規範黨內問責工作的參考意見》,對問責主體、問責對象、問責情形、問責方式等進行全面梳理界定。
“誰來問、向誰問、問什麼、怎麼問等實踐操作中的問題都可以從參考意見裏獲得答案。”縣紀委常委錢泳江介紹説。
“指導但不主導”,是此次營山縣開展部門問責的基本原則。“紀委機關和派駐紀檢監察組可以提供業務指導,但不能代替開展問責。”縣紀委監委黨風政風監督室主任孫偉説,單位(部門)黨委(黨組)也是問責的主體,要主動扛起問責主體責任,派駐紀檢監察組除提供指導外,還要對其問責工作開展情況進行跟蹤督促。
同時,縣紀委監委還成立6個督導組,把問責工作作為督導內容之一,對部門進行再監督,督促其把問責工作落到實處。
不僅要問責,更要主動問責。賓超坦言,部門內部“紅臉出汗”,主動開展問責,不僅可以降低負面影響,還能及時發現、解決問題。“現在大家都很支援問責工作的開展,工作中的責任意識和服務意識都比原來更強。”
從事後問責到事前預防
“問責要寓于日常監督之中,抓早抓小,達到教育幹部和推動工作的目的。”營山縣委常委、縣紀委書記曹毅説。
推動問責工作從事後追責向事前預防轉變,是此次該縣探索部門問責的一大亮點,而出臺問責辦法,則把這一亮點細化到可操作層面。
今年3至4月,縣紀委監委指導縣委組織部等11個單位出臺行業領域問責試行辦法。
“一些‘準問責’的情形納入問責辦法,這在以前是沒有的。”縣黨建辦副主任王炯介紹説,以黨建領域的《營山縣基層黨建工作問責暫行辦法》為例,辦法把“未能按時完成上級黨組織確定的黨建工作目標任務和交辦事項”等苗頭性的問題,通過列入問責辦法,做到早發現、早提醒、早教育,避免小問題演變成大問題。
而在以責任為工作靈魂的安全生産領域,這樣的抓早抓小體現得更為明顯。
“我們梳理出安全生産、隱患治理、應急救援、宣傳教育培訓等9大類55條具體問責情形,注重安全預防和責任落實,從而建立起事故前端問責體系。”縣應急管理局局長伍袁志説,安全生産工作不能等到發生事故後才去問責,工作沒有落實到位也要問責。這就轉變了安全生産領域相關主體的觀念,提高了責任心,而通過問責也切實排查出一批安全隱患,達到了推動工作的目的。
今年1至7月,縣應急管理局共排查各類隱患1859條,按期整改率95%以上,重大報告隱患12處,8處已銷號,4處正在整改中。
抓早抓小讓問責關口前移,聯動協同則讓責任運轉有效。
“以地災防治工作為例,鄉鎮有屬地責任,部門有監管責任,在問責辦法出來之前,在一定程度上存在責任邊界不清的問題。”縣紀委監委駐縣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紀檢監察組組長司釗説,現在對照問責辦法,避免了推諉扯皮和責任懸空現象,“更重要的是,通過持續的教育引導,相關主體的責任共同體意識增強了,大家不分你我,相互協作聯合開展工作,問題往往能得到更好更快地解決。”
“既是貫徹《中國共産黨問責條例》的必要舉措,也通過實踐證明切實可行,還取得了推動工作的實效。”在曹毅看來,壓實單位(部門)黨委(黨組)問責主體責任形成了必要性、可行性和實效性的有機統一,也將為推動問責嚴肅、精準、規範、慎重開展,探索出更多路徑。(營山縣紀委監委供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