問:為什麼要建立市場管理委員會?市場管理委員會有什麼職能?
答:為維護市場的公平、公正、公開,保障市場主體的合法權益,充分體現各方意願,《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作的實施意見》提出了建立市場管理委員會的要求。
市場管理委員會負責研究討論交易機構章程、交易和運營規則,協調電力市場相關事項等,實行按市場主體類別投票表決等合理議事機制。
市場管理委員會由電網企業、發電企業、售電企業、電力用戶等按類別選派代表組成,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可以派員參加市場管理委員會有關會議。
問:企業和用戶如何進入市場成為交易主體?
答:《關於電力交易機構組建和規範運作的實施意見》明確,市場成員實行註冊管理。
省級政府或由省級政府授權的部門,按年度公佈當地符合標準的發電企業和售電主體,對用戶目錄實施動態監管。
進入目錄的發電企業、售電主體和用戶可自願到交易機構註冊成為市場交易主體。
交易機構按照電力市場準入規定,受理市場成員遞交的入市申請,與市場成員簽訂入市協議和交易平臺使用協議,辦理交易平臺使用賬號和數字證書,管理市場成員註冊資訊和檔案資料。
註冊的市場成員可通過交易平臺線上參與各類電力交易,簽訂電子合同,查閱交易資訊等。
問:推進發用電計劃改革的總體思路是什麼?
答:《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若干意見》提出,推進發用電計劃改革,有序放開公益性和調節性以外的發用電計劃。《關於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進一步明確了發用電計劃改革的總體思路:
通過建立優先購電制度保障無議價能力的用戶用電。
通過建立優先發電制度保障清潔能源發電、調節性電源發電優先上網。
通過直接交易、電力市場等市場化交易方式,逐步放開其他的發用電計劃。
在保證電力供需平衡、保障社會秩序的前提下,實現電力電量平衡從以計劃手段為主平穩過渡到以市場手段為主,並促進節能減排。
問:公益性電力服務是實現電力普遍服務的基礎,這部分用戶議價能力較低,甚至無議價能力。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同時,將採取哪些措施保障優先購電?
答:為保障無議價能力的用戶用電,《關於有序放開發用電計劃的實施意見》明確了建立優先購電制度的要求,提出了四項保障措施:
一是發電機組共同承擔。優先購電對應的電力電量由所有公用發電機組共同承擔,相應的銷售電價、上網電價執行政府定價。
二是加強需求側管理。在負荷控制系統、用電資訊採集系統基礎上,建立完善國家電力需求側管理平臺。在前期試點基礎上,逐步形成佔最大用電負荷3%左右的需求側機動調峰能力,保障輕微缺電情況下的電力供需平衡。
三是實施有序用電。制定有序用電方案。出現電力缺口或重大突發事件時,對優先購電用戶保障供電,其他用戶按照有序用電方案確定的順序及相應比例分擔限電義務。
四是加強老少邊窮地區電力供應保障。加大相關投入,確保無電人口用電全覆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