養女黃玲(化名)。
黃玲的養父母家裏兩個哥哥,一個姐姐,家裏經濟條件很差。養母曾以死相逼,讓她嫁給二哥,她一直不接受,“感覺很奇怪,從小到大,一家人都是同一張桌子吃飯的。”
婚後,丈夫一直在外面打工,黃玲留在家,兩人的關係越來越不好。後來,丈夫出軌了,“我不懂什麼是愛。我也不愛他。”
對被出軌這件事,她的痛苦和憤怒更像是經歷了一段關係的背叛而已,與愛情無關。“我真的過得很痛苦。他逼我離婚,我就跑外面打工一年,也不想回家,也不跟他離婚。”結婚十年,她被離婚了。
“我是一個沒有依靠的人”,黃玲想找回自己的親生父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