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1日,廣東省市場監管局官網發佈2021年嬰幼兒及兒童用紙製品産品、衛生用紙製品産品的品質監督抽查情況顯示,抽查發現有3款嬰幼兒及兒童用紙製品産品不合格,9款衛生用紙製品産品不合格。其中1款衛生用紙製品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項目不合格。
通告顯示,2021年廣東省市場監管局開展了嬰幼兒及兒童用紙製品産品品質監督抽查,抽查檢驗了130款嬰幼兒及兒童用紙製品産品,3款不合格,不合格檢出率為2.3%。抽查對細菌菌落總數、致病性化膿菌(綠膿桿菌、金黃色葡萄球菌、溶血性鏈球菌)、大腸菌群、真菌菌落總數、pH值、滲透性能(滑滲量、回滲量、滲漏量)、包裝密封性能等13個項目進行檢驗,其中主要不合格項目、款數及該項目不合格款數佔該産品不合格總數比例分別為:pH值2款,66.7%;滲透性能(回滲量)1款,33.3%。
另外,針對衛生用紙製品産品的品質監督抽查,檢驗了356款衛生用紙製品産品,經檢驗,發現9款産品不合格。抽查重點對細菌菌落總數、大腸菌群、甲醛含量、滲透性能(滑滲量、回滲量、滲漏量)、偏差(全長、全寬、條品質偏差)、縱向濕抗張指數/強度等16個項目進行檢驗,其中主要不合格項目、款數及該項目不合格款數佔該産品不合格總數比例分別為:柔軟度4款,44.4%;pH值3款,33.3%;滲透性能(滑滲量)1款,11.1%;可遷移性熒光增白劑1款,11.1%;細菌菌落總數1款,11.1%。
針對上述監督抽查發現的問題,省市場監管局請各地市場監管部門做好如下工作:(一)強化抽查結果處理。按照相關規定,做好後續處理工作,責令不合格産品生産者以及全省經營者停止生産、銷售同一産品,督促生産者落實整改和復查措施,對抽查不合格産品及經營者實施品質信用記分及分類監管措施。(二)全面落實企業産品品質問題“清零”措施。落實對監督抽查不合格生産者産品品質的跟蹤抽查措施。會同相關“産品醫院”,幫助企業全面分析搜尋抽查不合格反映出的産品品質管控方面存在的短板,開展品質技術幫扶工作,確保相關企業的品質問題在下年度之前予以“清零”,本次抽查後産品品質問題不再“復發”,切實守住産品品質品質安全底線。(記者:何穎思)
嬰幼兒及兒童用紙製品産品品質監督抽查不合格産品
衛生用紙製品産品品質監督抽查不合格産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