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劇中最‘抓人’的應該是戲劇高潮,而非晚會式高潮。”“歌劇中如果只是一首歌接著一首歌,那叫表演唱。”近日,國家藝術基金2017年度大型舞臺劇和作品滾動資助項目歌劇《星星之火》專家研討會在京舉辦,參會專家們尖銳指出,歌劇創作中,歌與劇這“兩條腿”都不可或缺。
作為新中國成立後的第一部民族歌劇,1950年首演的《星星之火》由我國著名作曲家李劫夫等人作曲,著名劇作家侶朋等編劇。歌劇講述抗聯時期,東北姑娘李小鳳因父親被漢奸出賣,不得不離開母親尋找遊擊隊抗日的故事。2015年與2016年,瀋陽音樂學院兩度對原劇進行創作修改,改編了全劇中半數左右的音樂。今年,該劇入選國家藝術基金2017年度大型舞臺劇和作品滾動資助項目。
“我之前非常害怕這部東北風格的歌劇裏,會沒完沒了地出現東北民歌、二人轉和《賣貨郎》類似的音樂,結果沒有,真是太好了。”中國兒童藝術劇院原院長歐陽逸冰對新編作品中的音樂十分滿意,“如果把民歌和民間藝術照搬到歌劇舞臺,那就是重視了傳統性,忽略了現代性。”他的話也得到現場專家們的認同:只有兼顧好地方音樂特色和西方歌劇元素,這樣的創作才立得住。
不過,不少專家頗為犀利地指出,《星星之火》的戲劇性呈現還顯不足。“臉譜化、模式化的痕跡很濃,表演和演唱隔著一層皮。”中國鐵路文工團副團長、國家一級演員孫鳴笛認為,女主角小鳳一齣場就像英雄人物亮相,“一看就像江姐、劉胡蘭上來了,可她還是個16歲的農村孩子,從小姑娘到成長為優秀的抗聯戰士應該有一個過程。”
空政文工團編導室主任、國家一級編劇王儉直言,要改變這種情況,必須在主人公之間的互動上做文章。“需要在情節中展示出小鳳的心路歷程,展示出‘鋼鐵是怎樣煉成的’。”王儉舉例説,劇中李老爹被抓時,和李媽託付後事,可這時小鳳就在旁邊“晾著”,沒有動作,也沒有臺詞。“哪怕有上前抱一下父親的動作也行啊!看到父親犧牲自己,她心中不就埋下革命的種子了嗎?”
想讓全劇的“戲味兒”濃起來,不光需要劇中人物間的互動,樂評人景作人認為,合唱團也要入戲。“合唱團和交響樂團都應該是歌劇中一個活的角色,而不是只站在臺上烘托氣氛。”在劇中一段叫賣的合唱中,景作人建議,合唱演員們要做好動作,邊賣邊唱。在他看來,只是一支歌一支歌連著唱,歌劇就成了“表演唱”,如果合唱也缺乏戲劇性,歌劇就會淪為“晚會式合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