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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東出台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統一過渡新規

稿源時間:2017-10-13 13:41:41  文章來源:齊魯網  作者:王春令 責任編輯:張紅紅zhanghonghong
【摘要】記者12日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教育廳于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過渡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為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經研究,決定對相關人員的職稱進行統一過渡。

  記者12日從山東省人社廳獲悉,山東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山東省教育廳于近日聯合印發《關於做好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過渡等有關工作的通知》,為進一步深化中等職業學校教師職稱制度改革,經研究,決定對相關人員的職稱進行統一過渡。

  過渡人員範圍

  由國家機關舉辦或其他組織利用國有資産舉辦並列入事業機構編制管理範圍的中等職業學校和中等職業教育教學研究機構等(以下簡稱“中職學校”)中具有中小學教師職稱的在崗在編人員。

  過渡辦法

  (一)將中職學校教師現有人員的中小學教師職稱統一過渡為中職學校教師職稱,統一辦理過渡手續。

  中小學與中職學校教師職稱等級對應關係是:正高級教師對應正高級講師(正高級實習指導教師),高級教師對應高級講師(高級實習指導教師),一級教師對應講師(一級實習指導教師),二級教師對應助理講師(二級實習指導教師),三級教師對應教員(三級實習指導教師)。

  (二)過渡前,已聘任中小學教師職務的,過渡後,按相應的專業技術崗位等級聘任。

  已取得中小學教師職稱未聘任人員,保留過渡後的資格,待相應崗位出現空缺時,按規定程式參加競聘。

  (三)完成過渡的人員,符合條件的可參加當年的職稱申報。

  《通知》要求,職稱過渡工作涉及每位教師的切身利益,各設區的市、縣(市、區)務必高度重視,從關心教師、方便教師的角度出發,合理安排、週密部署,2018年7月31日前完成過渡工作。完成過渡工作以後,應按照中等職業學校教師有關評審標準和要求進行職稱工作。

  過渡工作要嚴格按照規定的人員範圍和程式辦理,對過渡過程中發現的弄虛作假等問題和人員要嚴肅處理。民辦學校參照本通知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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