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日前從山東省公務用車制度改革領導小組辦公室獲悉:除涉及國家安全、偵查辦案、特種專業技術用車等特殊需要的車輛外,山東將機要、應急、調研接待、跨部門綜合執法等車輛以及通過公開招標選定的社會化汽車租賃企業車輛等統一納入平臺管理,省、市、縣三級資訊互聯互通,公務用車管理“全省一張網”,實現“管理平臺化、平臺資訊化、車輛標識化”,做到便捷派車、高效用車、透明管車、有效督車。
將納入平臺的車輛實行“集中統一”管理,旨在實現平臺內車輛全生命週期管理、公務出行高效保障、公車運作全程監控、公車運維費用(保險、加油、維修等)全流程記錄及公車管理資訊統計匯總分析等,作為單位、公務用車主管部門、紀檢監察部門、審計部門及財政部門等對公務用車使用管理及監督的有效手段。
據介紹,山東省公務用車管理平臺分省、市、縣3個層級。在省級5個平台中,省級黨政機關公務用車管理平臺具有公務用車購置、調撥、配備(更新)、拍賣等業務辦理流程,同時建立完善“北斗”調度管理系統,省直各部門(單位)利用網際網路和手機APP等資訊終端,對所轄車輛統一調度使用,車輛申請、審批、派遣等可通過平臺操作完成,能實時掌握本部門(單位)管轄車輛的工作狀況和位置資訊,對司機駕駛行為可實時監控和指導。
平臺預留山東省17個市公務用車管理平臺、執法執勤用車管理平臺、事業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平臺及中央駐魯垂管單位公務用車管理平臺等介面。
此外,山東還要求各市將機要、應急、調研接待、跨部門綜合行政執法等車輛以及社會化車輛租賃管理等功能統一納入平臺系統,除必須配備到部門的車輛外,其他車輛應打破部門界限,通過平臺統籌調度使用。
對於平臺建設主管部門及運營管理方式的確定,山東要求各級公務用車主管部門原則上為本級平臺建設的主管部門。各級可結合當地經濟發展水準和實際情況,從統一建設管理方式、委託第三方機構運營方式或完全市場化運營方式中選擇合適的建設運營方式。
另外,為提高公務用車使用透明度,規範公務用車的使用和管理,山東日前出臺《山東省公務用車標識化管理實施方案》,明確全省制定統一的噴塗圖樣,省、市、縣(市區)、鄉(鎮)分級噴塗,確保于2017年6月底前完成公務用車標識噴塗工作。(潘俊強)(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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