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漢東風環宇汽車網路公司(簡稱“東風環宇”)訴上海中聯電子商務公司(簡稱“上海中聯”)網路著作權侵權一案,近日由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判決:“上海中聯”在有關網站和報刊上公開向“東風環宇”賠禮道歉,並賠償“東風環宇”經濟損失20萬元。
“東風環宇”是一家從事汽車行業電子商務的專業網路公司。由於原“東風環宇”職工鄧志超跳槽至“上海中聯”,從而將東風環宇網站的汽車平臺及中國汽車貿易諮詢網內容私自搬上上海中聯的網頁。
為此,“東風環宇”將“上海中聯”推上法庭被告席,稱被告嚴重侵犯了原告的著作權及商業信譽。但被告方稱,其汽車平臺設計係一鄧姓員工帶來,被告方不應承擔侵權責任。
武漢市中級人民法院經審理後查明,“東風環宇”製成的中國汽車貿易諮詢網,屬智力勞動成果,應當享有著作權。“上海中聯”在自己推出的汽車網站中使用“東風環宇”的勞動成果,其行為已與鄧志超構成共同侵權,侵權情節嚴重。據悉,本次判決數額創下國內網路侵權案賠償經濟損失最高紀錄。
《人民日報》2001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