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要聞
政策資訊
權威論壇
國際熱點
經貿動態
法制進程
文化線上
域外評説
我看世界
華人社區
旅遊天地
閱讀空間
譚盾聲明《臥虎藏龍》原創音樂沒有侵權

    著名華裔音樂家譚盾21日發表公開聲明,澄清最近幾天媒體有關電影《臥虎藏龍》原創音樂侵犯他人版權的報道,並對寧勇教授及媒體擅自引用他的名字侵犯他的名譽一事保留法律訴訟權。

    據“中央社”報道,《臥虎藏龍》電影製作公司致函傳媒指出,香港報章有關譚盾涉嫌在《臥虎藏龍》中採用寧勇教授的音樂“絲路駱駝”的報道,電影監製江志強鄭重聲明此事與譚盾無關,“絲路駱駝”一段音樂的版權乃由電影製作組向中國唱片上海公司購買,並獲正式授權,完全合法。

    譚盾致媒體公開信“我不容惡意中傷無辜”表示,就中文媒體採訪寧勇先生的報道來看,大家顯然混淆或誤解電影音樂的原創音樂著作權和資料音樂使用權。

    他説,《臥虎藏龍》製作公司在使用寧勇的作品前已得到中國唱片上海公司的授權書和購買使用權合約,並在片尾鳴謝字幕中列出寧勇先生及“絲路駱駝”曲名。

    “臥”片製作公司也強調,電影音樂有原創音樂與資料音樂兩種。“絲路駱駝”錄音音樂是通過與中國唱片上海公司版權購買協議而被《臥虎藏龍》劇組採用的影片資料音樂,與譚盾為《臥虎藏龍》片而作的原創音樂是完全不同,沒有任何創作關聯的。

    譚盾説:“寧勇先生以及媒體在這次事件中擅自引用和使用我的名字是對我的名譽和我為《臥虎藏龍》片作的原創音樂著作權的侵犯。對此,我保留法律訴訟權。”

    

    中新社 2001年5月22日

    



相關新聞

參考文獻

相關專題

相關站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