臥底三宿救珍禽有功
兩記者獲得“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

    11月30日,江蘇省環保廳根據環境違法行為舉報有獎制度,對采寫《臥底三宿救珍禽》報道(本報曾于11月28日一版報道)的《揚子晚報》記者吳俊和耿志清各獎勵1000元,獎勵他們在保護珍禽方面做出的貢獻。

    11月16日,江蘇省射陽縣的一位姓王的先生舉報稱,來自安徽省的30多位農民在鹽城國家級珍禽自然保護區內大肆非法偷獵和販賣國家保護的珍禽。接到舉報後,《揚子晚報》記者吳俊和耿志清冒著生命危險,在鹽城國家級珍禽自然保護區內臥底兩天三夜,與不法分子鬥智鬥勇巧週旋,並全力配合當地警方一舉擒獲了大肆偷獵珍禽的3名團夥首犯,成功解救出了各類珍禽1000多只。

    吳俊和耿志清兩位記者采寫的《驚心動魄珍禽大解救》報道在11月21日的《揚子晚報》上刊登後,在社會上引起強烈反響。連日來,兩位記者繼續深入採訪,又進一步揭開了偷獵者的地下網路和偷運珍禽的黑通道,並配合當地警方一舉切斷了販賣天鵝、大雁、鴛鴦等珍禽的運輸線,擴大了打擊違法行為的戰果。江蘇省農林廳和省環保廳表示,要集中力量,加大執法力度,採取有力措施,以有效保護越冬棲息的珍禽動物。

    江蘇省環保廳在給《揚子晚報》吳俊和耿志清兩位記者頒發了“環境違法行為舉報獎”之後,希望向新聞記者提供舉報線索的射陽縣王先生儘快與江蘇省環保廳聯繫,以對他的舉報行為給予獎勵。(高傑)

     《中國環境報東方環境網》 2001年12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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