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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禾花雀“人工屠宰場”觸目驚心

    今年7月1日,禾花雀被列為廣東省首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之一,明令禁止捕殺、收購和出售,並規定了具體的處罰措施。但是,記者連續三天在珠三角某市暗訪發現,由於利潤豐厚,經營者甘冒風險做“殺手”,該市禾花雀批發市場明目張膽地大肆販賣禾花雀,且生意火爆,很多外省人開車來送貨。

    人們不禁要問:這些可憐的生靈何日方能逃過滅頂之災?

    現場:

    這裡完全就是一個禾花雀的“屠殺場”!今天清晨,在珠江三角洲的某市禾花雀專業市場裏,一條不到200米長的小街上,禾花雀的攤點一個連著一個,幾百人正在擠著討價還價,進出行人車輛熙來攘往。三天來,記者在這裡暗訪,所見皆是此番情景。

    賣賣賣:“天上人參”遭了殃

    昨天上午,在該市市中心,記者很容易就找到了賣禾花雀的攤點,不少家庭主婦似乎也很樂意買這道菜。不過,攤主也直言:“經常會查的,我們也偷偷賣……”走進該市的大街小巷,也仍然能感受到食禾花雀風氣之盛。在許多檔次不同的餐館,“天上人參”——禾花雀都會受到特別推薦,做法則相當多,有鐵板燒、荷葉蒸、椒鹽……

    在一家“正宗”禾花雀經營店面前,男店主從一個放滿冰塊的泡沫冷藏箱內隨手拎出了數袋禾花雀,熱情地招呼道:“看看,昨晚剛剛運過來,很肥的。”“怎賣?”“冰禾花雀每個4元5角,你要多少,好商量。”當得知記者是從廣州專程來買,他情緒似乎立馬高漲起來,又從一紙箱內倒出數百隻尚未冰凍的禾花雀。“那不如買這種更新鮮,不過貴點,7元一隻。”記者又問:“這些鳥是從哪來的?”“就我們本地用網捕的。你管它哪來的,好吃就得。”

    剝剝剝:小雀皮毛全剝光

    像這樣的店面,在這小街上不下10家,更多的是將死雀直接擺在路邊兜售的攤點。滿地的鳥毛隨風在空中飛舞,空氣中充斥著刺鼻的氣味。而旁邊的幾條小巷內的勞動場面更是令人吃驚,數十名婦女正十分嫺熟地加工著禾花雀,不出一分鐘,毛就被剝得光光凈凈,小得可憐的小鳥五個一組擺在竹籮裏。她們説,加工一個賺一毛錢。

    殺殺殺:殺完本省殺外省

    當地人説,以前每年10月份水稻揚花時,禾花雀就出現在芒草地,飛來鋪天蓋地,但現在數量已經急劇下降,當地或者附近地區已經極少。市場上的禾花雀絕大部分是從湖南、廣西、天津等外省流入,被大量非法網捕獵殺後,經三水這一重要轉机站,然後輻射到珠三角乃至全省各地,淪為饕餮之徒的盤中之肴。

    前天下午,記者在一個稍大點的店面遇見了幾位從佛山來的買主,他們當場買下了600只禾花雀。“這幾位都是我的老主顧,買我貨的廣東哪都有,深圳、珠海、惠州……”在記者與女老闆搭訕的過程中,還不時有外地買家打電話來要貨。可能是剛在電話裏談好了幾筆生意,這位女店主很爽快地介紹道:“好的話一天三五千隻沒問題,我們一年也做這幾個月,上半年都改做海鮮生意。”

    吃吃吃:不告不理沒人管

    “禾花雀好像現在是野生保護動物吧?”

    記者突然問。這位女老闆很不以為然地説,“這有什麼好保護的?我們吃了好多年,很補的。”記者再問賣這種東西有沒有人管,女老闆倒也很直率:“不告不理啦,有人吃,肯定有人做這行。政府哪管得了那麼多?”

    思考:法規為何沒給禾花雀撐起“保護傘”?

    暴利驅使“殺手”行動

    據向記者兜攬生意的鳥販稱,目前正是禾花雀上市銷售最旺的季節,這裡晚上生意最火爆,很多外省人開車來送貨,接貨的車也多,相對白天則要清淡些。

    記者粗略估算,就算每個攤位平均每天1000只,這個市場上每天禾花雀的交易量都在一兩萬隻以上。為什麼會這麼“繁榮”?重要的原因就是,各個環節上利潤豐厚,使得經營者甘冒風險做“殺手”。據了解,禾花雀收購價每只也就幾角或1元多,運到此處則升價為每只4至8元,經烹炸製作後,在餐館更是漲到十幾元。

    據專家介紹,禾花雀體長約15釐米,每年從廣東至大興安嶺間春去冬來往返飛行,是國家林業部首批公佈的“三有”(有益、有經濟價值、有科研價值)野生動物。1只禾花雀1年覓食的害蟲數量等於5個農民1年滅蟲數量的總和。

    近年來,由於廣東人食禾花雀之風愈演愈烈,給這種可愛的候鳥帶來了滅頂之災,非法捕獵、出售禾花雀的案件明顯增多,廣東的鳥類資源遭受嚴重破壞。為此,今年7月廣東省出臺了《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作為一種平衡生態的候鳥,禾花雀也列入保護名冊。但是,記者近日在該市採訪時感受到,該法規並未給禾花雀撐起一把有力的“保護傘”。

    據資料顯示,早在1995年,該市曾隆重推出過“禾花雀美食節”,後被國家林業部明令取締。該市的這一禾花雀市場在去年也被有關部門明令取締,但始終未能使其“死亡”。於是,一隻只可憐的生靈仍從這裡源源不斷地輸往省內各地……

    看來,是該對禾花雀市場下猛藥治一治了!

    背景:明令禁止捕殺買賣

    違反有關條例,將處以1萬至10萬元罰款

    今年7月1日,廣東省頒布《廣東省野生動物保護管理條例》,明確將禾花雀列為首批重點保護的野生動物之一,明令禁止捕殺、銷售、購買和食用。同時,該條例不僅對亂捕濫獵,也對收購、出售等其他經營性的違規行為,規定了具體的處罰措施。

    該《條例》規定,非法獵捕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有獵獲物的;或非法加工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的;或非法出售、收購、宰殺、運輸、攜帶、貯存和郵寄“三有”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産品的;或為非法捕殺、捕撈、宰殺、收購、出售、加工、利用、儲存、運輸、攜帶國家和省重點保護野生動物及其産品提供工具或者場所的,均沒收違法所得,並處1萬元以上10萬元以下罰款。

    《新快報》2001年10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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