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近日成立藥品不良反應檢測中心,旨在確保公眾的用藥安全。
藥品不良反應,是指合格藥品在正常用法和用量的情況下,出現與用藥目的無關或意外的有害反應。新藥品上市前,儘管經過了大量的動物和臨床實驗,但並不意味著它就是絕對安全的。新藥大範圍應用在不同的人群或不同的病症時,可能會産生臨床研究和實驗中未知的不良反應,出現藥害事故。藥品不良反應檢測中心的建立,能夠讓病人、醫生、藥品經營企業在藥品一旦出現不良反應的時候,快速向有關部門彙報,通過監測獲取的藥品不良反應資訊,將採用科學方法,客觀地作出安全性評議,從而指導醫生和患者合理用藥或停止用藥,避免藥害的重復發生。
據了解,目前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已批准27個省、市、自治區建立藥品不良反應檢測中心。
北京日報 2002-4-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