留學打工規定多 各國政策不相同

    “打工!打工!打工!”大概每個留學生出國前都準備在學習之餘打工養活自己,以減輕家裏的負擔。但是各國對留學生打工的規定各不相同,有媒體近日載文介紹了部分國家的留學生打工政策和相關情況。

    法 國

    法國教育部規定:留學生第一年學習期間禁止打工,以便學生們有足夠的精力學習。第二年,也只有已開始專業學習的同學才有資格領工卡。所謂工卡,就是你和僱主簽合同後從警察局領到的工作許可。沒有這張工卡,你就是“黑工”。而萬一老闆被警察局抓到用“黑工”,他就會吃不了兜著走,罰款是沒商量的。在法國,打工的最低工資為每小時7.5歐元,工作一天能拿到45歐元。一般來説,沒有特殊技能、從事體力工作的留學生都只能拿最低工資。

    澳 大 利 亞

    據堪培拉教育局官員介紹,申請打工的學生年齡必須在18周歲以上;必須持有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違者將被取消學籍,遺返原籍。具體手續是這樣:留學生可憑入境時持有的571類(學生)簽證,在學校或移民部領取允許打工的學生簽證申請表,然後到移民部申請更換允許打工學生簽證。如得到批准,即可打工。學校的規定是,學生每週打工不得超過25小時,假期可適當放寬。據澳大利亞國立大學的留學生介紹,申請打工簽證是一回事,但具體打工又是另一碼事;這裡沒有多少活,僧多粥少,往往找不到活幹。

    日本

    日本政府于1990年6月出臺了一個法規,規定需要打工的留學生,首先要取得大學的同意,然後憑學校的證明、雇用單位的契約書(註明工作內容和時間等)、外國人登錄證,到入國管理局(移民局)申請一份“資格外活動許可”。之後才可以開始打工,同時在時間上也做了詳細規定。在日留學生中主要分兩種,即持“留學”和“就學”簽證的外國學生。持“留學”簽證中的大學和短大生、專門學校生工作時間被規定在1日4小時內(或者一週不超過28小時)。但是,從7月1日到8月31日的暑假期間,每天允許工作8小時。“留學”簽證中的大學院聽講生、研究生或者大學、短大的聽講生所受限制更大,一般只允許每天打2個時的工(或一週不超過14小時),但和上面一樣,從7月1日到8月31日的暑假期間,每天允許工作8小時。持“就學”簽證的語言學校學生,每天打工時間規定在4小時以內。除了以上一般規定之外,如果超出以上時間,可根據具體情況提出申請,入管局有可能予以允許。要注意的是,有一些工作是禁止留學生從事的,如妨礙本學業的工作、陪酒等色情行業的相關工作等。

    美 國

    根據美國移民局規定,持JI簽證的正式學生每週可工作20小時,但工作性質必須跟其學業有關;持FI簽證的學生每週也可以工作20小時,但工作範圍必須在校園之內。綜觀美國校園的工作,體力活居多,比如在圖書館整理圖書,在食堂打掃衛生,賣飯菜等等。這些工作所得的工資是美國的最低工資標準,即每小時5.75美元。這樣,一個月下來也不過460美元,能糊口就不錯了。移民局關於每週20小時的規定只是對正式學期而言,在夏天是可以工作4個小時的,而且不必限制在校園內。但在找工作之前,必須去學校的國際學生辦公室辦理工作許可手續。之後,再去移民局辦“工作許可證”,即“工卡”。

    加 拿 大

    加拿大移民法規定,只有加拿大公民或具有加移民身份、年滿18周歲者,才能在加拿大合法工作。按規定,外國留學生是不可在校外打工的,但在學校可以打工,而且工資不上稅。外國留學生在學校打工,不能超過一定的小時數,不能影響學習。留學生在校內打工的崗位主要有圖書館、學生食堂、留學生服務中心,另外還可看管實驗室,為教授做一些收集資料的工作等等。但也有學生在加拿大人開的店裏偷偷打工,一小時6.5加元,老闆給現金,不扣稅。聽説在多倫多市,大多數外國留學生在校外打工掙學費,據説移民局也知道這種情況,但基於打擊力度複雜而繁瑣等種種考慮,也就睜一眼閉一眼了。加移民法還規定,任何僱主聘請沒有移民身份的外國人工作,須上報移民局,並按規定申請工作簽證,否則僱主要受到經濟處罰,甚至被吊銷營業執照或判刑。

    (新加坡《中國學生網》)

    

    澳洲人文科學學科受歡迎

    現在的人文科學大致可以分為兩類。一是傳統上的文科,包括歷史、文學、哲學、語言、考古、人類學、心理學等學科。二是實用性的文科,例如新聞學、多媒體學、專業寫作、公共關係、宣傳推廣、圖書館管理,及一些社會科學學科等。後者對特定職業的針對性較強,近年來已受到越來越多學生的關注和歡迎。此外,與文科合併的雙學位課程也非常流行,包括法律、商科、電腦和工程。目前,每四個大學本科生當中就有一個選讀文科課程,原因有下列幾點:

    一是文科的教學水準高。文科是澳洲大學最受歡迎的課程之一,歷年來的畢業生調查均顯示,大部分學生對文科的教學內容總體感覺高度滿意。

    二是文科的實用性強。調查顯示,不是所有的文科畢業生都在政府部門或教育界工作,實際上有高達41%的文科畢業生是在私人企業受雇的。在當今“知識經濟”的時代,工作性質越來越靈活及多元化,企業也需要能夠適應各種變化的人才。而內容豐富的人文學科正好滿足了這樣的社會經濟要求。

    由於文科學習特別注重發展學生人際交流、收集和整理材料、理解和分析資訊等能力,因此畢業生可以很快適應工作環境。不少人文或社會科學的畢業生因知識面廣、綜合質素高、工作能力較強而獲僱主青睞。

    三是攻讀文科可以採取多樣的學習形式,包括遠端學習、網上學習、小組學習,甚至一邊工作一邊學習。

    最後,許多文科畢業生把他們的學位作為進一步深造的跳板,轉讀法律、商科、教育等課程。(澳大利亞《唐人街》中文網站)

    《參考消息》2002年11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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