荷蘭安樂死今日合法 各國病人擬赴荷蘭“受死”  

     4月1日,荷蘭安樂死法律正式生效。從這一天起,荷蘭成為世界上第一個承認安樂死合法的國家。

    過去20年以來,荷蘭一直為安樂死問題爭論不休。去年4月,荷蘭議會上議院以46票贊成、28票反對通過了安樂死法案,一石激起千層浪,國際社會反應強烈。

    這項法律承認安樂死可以成為一種幫助患者解脫痛苦的手段,法律同時也為實施安樂死規定了3個條件,即:病人的病情必須是不可治愈的、病人必須在意識清醒的情況下完全自願地接受安樂死、病人所遭受的痛苦被認為是難以忍受的。

    據悉,在荷蘭,安樂死其實一直在實行之中,每年大約有千余起安樂死。荷蘭社會已經默認了患者用這種方式來結束自己的生命。荷蘭安樂死志願者協會的統計説,僅1999年就有4000多名患者被施以安樂死或者輔助性自殺。

    一些國家的醫生和病人,特別是來自歐洲地區、美國以及加拿大的患者,已經開始考慮前往荷蘭接受安樂死。一些絕症患者不斷打聽荷蘭安樂死法律的細節,以考慮自己是否要前往那裏“受死”。

    中國日報網站 2002年04月0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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