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週三,中國建國以來的第一案——觸及到政權上層的、涉案金額高達數百億元人民幣的廈門遠華走私案得到初步解決。首批25起案件一審公開宣判,對84名被告人做出一審判決。其中廈門海關原關長楊前線等14人被判處死刑。另12人被判處無期徒刑。隨著案件查處工作的深入開展,還有一批犯罪分子將依法受到懲處。
電臺播放了這起案件中查獲的轎車、手飾、現金及信用卡等贓物,數目驚人。同時還查封了一個專供官員享樂的六層別墅。
據新華社報道,自1996年以來,賴昌星走私犯罪集團及其他走私犯罪分子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價值人民幣530億元,偷逃稅款人民幣300億元。
近幾年來,中國在積極推進改革開放和經濟建設的同時,堅持不懈地開展了反走私鬥爭,取得了明顯的成績,但是形勢依然嚴峻。
其中一個重要表現是法人走私嚴重。廈門特大走私案涉及的犯案人員就包括了海關、公安、武警、銀行等部門的負責人,甚至有廈門市委原副書記,使案情極為複雜,危害極其嚴重。
中國總理朱鎔基表示,賴昌星等給國家造成損失幾百個億,腐蝕了幾百名幹部,使不少國有企業倒閉,給國家造成巨大的危害,這種人殺十次都不算多。
腐敗問題
《鄧小平時代》一書的作者毛瑞斯在他的著作中指出:“80年代,在鄧小平著名的市場經濟改革理論的指導下,中國的市場經濟中不可避免地融入了資本主義的成份,這就使得政治權力多少成為謀取個人私利的工具,經濟體系中的官方腐敗問題在中國社會中也隨之日益明顯。”
隨著私人資産的合法化,在80年代底,各地方當局,尤其是東部沿海地區,紛紛出臺優惠政策,這吸引了國外相當多的企業的直接投資。廈門經濟特區在這股浪潮下所暴露出來的問題並不是孤立而偶然的。在中國,有時賺錢的能力取決於必要的政治關係和裙帶關係,一些企業負責人,甚至政府人員在經濟利益的趨使下,為了滿足私人利益,便借助手中的權力開始了佔有國家財産的腐敗活動。
中國解決腐敗問題的目的是要加強中央政府的力量,穩定社會、穩定民心,當然經濟因素也考慮在內。控制腐敗問題的壓力同樣來自於轉型中的企業和西方政府。隨著中國入世的臨近以及對關稅的減免和其他貿易障礙的清除,外國資本將會以空前的規模和自由進入到國內市場,轉型中的企業不會容忍為了把産品投放到市場而不得不經過政府機構的一道道關卡所帶來的種種阻礙。
中國政權機構正經歷著原有的史達林模式向現代的高效型政府模式的轉變。在這一過程中,必須要徹底清除機構中的蛀蟲,不再給予他們長期享有的特權,讓腐敗問題得到根本的遏制。
雅虎新聞2000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