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首次向媒體公佈2001年學術腐敗案件

    日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自成立紀檢監察審計監督聯合辦公室以來,首次向媒體公佈了2001年度的“打假成果”。

    基金委的材料表明,截止到2001年12月10日,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紀檢監察審計監督聯合辦公室共收到舉報76件,其中,舉報內容涉及抄襲和剽竊他人成果10件、弄虛作假13件、專家評審不公20件、以同一內容重復申請2件、濫用科學基金經費7件、冒名申請4件、受資 助單位及委內管理問題等20件。

    經調查組核實,對有關人員或單位提出通報批評或內部通報批評8件,取消科學基金項目申請資格3件,追回科學基金資助經費2件。

    基金委還公佈了一些較為典型的案例,如,分別於1989年和1995年申請國家自然科學基金並獲得資助的東南大學教師夏安邦和內蒙古工業大學教師劉衛,均被人舉報曾與他人一起,抄襲文章以自己名義發表,並且標注國家自然科學基金資助,根據有關規定,給予通報批評,並分別取消其3年和2年的國家自然科學基金申請資格;而一位博士生導師甚至因為弟子抄襲他人論文而承擔了管教不嚴之,被給予內部通報批評。

    為加大學術打假力度,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異議期制度也于2001年6月開始試行,基金委通過網際網路和有關媒體向社會公佈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候選人名單,在一個月的異議期內,接受人們對候選人提出異議。

    據介紹,在2001年8月30日到9月30日的異議期內,聯合辦公室和監督委員會共收到有關傑出青年科學基金候選者的舉報共3件。其中,某教授因剽竊他人學術論文已被從年度傑出青年基金候選人中除名;而另一候選人抄襲他人學術論文的問題,有關學部已請5位專家進行鑒別,目前正在繼續調查之中。

    統計顯示,15年來,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共資助各類項目近6萬項,資助國家傑出青年科學基金獲得者856人,15年累計達到66.3億元人民幣。有近千所高校和科研機構曾受到自然科學基金的資助。

    

     《北京青年報》 2002年1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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