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適應我國入世後新形勢的需要,促進我國對外經貿發展要求,國家質檢總局日前根據世貿組織的基本原則和我國入世的有關承諾發佈了5件部門規章。
這5件部門規章分別是:《進口許可制度民用商品入境驗證管理辦法》、《出入境糧食和飼料檢驗檢疫管理辦法》、《供港澳食用水生動物檢驗檢疫管理辦法》、《強制性産品認證管理規定》和《採用國際標準管理辦法》。這些規章都將於明年正式實施。
據介紹,制定這些規章的依據是《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口商品檢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進出境動植物檢疫法》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標準化法》等有關法律、行政法規,並採用了品質技術監督和檢驗檢疫等方面的國際通行做法。
國家質檢總局有關負責人指出,這次發佈的5件部門規章充分體現了質檢總局法制建設的重點,即將涉及健康、安全、衛生、環保以及反欺詐方面的規章制定、修訂工作放在首位,同時有利於質檢部門切實轉變職能,從源頭抓品質,嚴把國門。
新華社 200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