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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質檢總局對象牙海岸黃熱病採取應對措施

    國家質檢總局日前發佈公告,要求各地檢驗檢疫部門採取相關措施,防止黃熱病傳入我國。

    據世界衛生組織報告,象牙海岸爆發黃熱病,截至9月17日,該國衛生部共報告疑似病人153例,其中22例被確證,20例死亡。世界衛生組織建議前往象牙海岸的旅行者要了解黃熱病的危險性,並按照《國際衛生條件》的要求,接種黃熱病疫苗。

    為防止黃熱病傳入我國,保障前往上述疫區人員的健康安全,國家質檢總局于日前發佈第21號公告。公告要求:

    一、 來自上述疫區的人員,在入境時,必須向檢驗檢疫機構出示有效的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對無有效黃熱病預防接種證書的人員,檢驗檢疫機構可從該人員離開感染環境的時候算起,對其實施6日留驗。

    二、 來自上述疫區的人員,如有發燒、出血、黃疸等症狀的,入境時應向檢驗檢疫機構申明,檢驗檢疫機構將對其採取隔離等必要的控制措施。入境或回國後,出現上述症狀的,應當立即就醫,並向醫生説明近期的旅行史,以便及時得到診斷和治療。

    三、 從上述疫區前往我國的交通工具和集裝箱,入境前要實施滅蚊處理,並在入境時出示滅蚊證書。檢驗檢疫機構在入境時要實施嚴格的檢疫查驗或滅蚊處理。

    四、 準備前往上述疫區的旅行者,應向檢驗檢疫機構了解黃熱病的有關疫情資訊,並接種黃熱病疫苗。

    新華社 2001年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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