體改辦:改革行政審批重在制度創新

    國務院經濟體制改革辦公室副主任潘岳最近指出,行政審批制度改革不僅要看清理減少了多少審批事項,更要看是否通過改革實現了制度創新。改革行政審批制度,制度創新是根本,不建立起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相適應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就沒有達到目標,政府職能也難以真正實現徹底的轉變。

    潘岳是在“2001年中國市場論壇”上説這番話的。他説,政府如何轉變職能,是我們應對WTO面臨的最大挑戰,也是完善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的一項重要任務。下一步要緊緊圍繞政府職能轉變,積極推進以行政管理體制為重點的各項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目標是,建立與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相適應的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實現制度創新。他指出,制度創新主要體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對取消的審批事項,要認真研究新的管理方法,積極運用監管、檢查、備案等管理手段,建立後續監管制度。改革行政審批制度,減少審批事項,並不是要弱化政府的宏觀管理和行業管理,更不是一減了之,放任不管,而是要改變政府宏觀管理的方式、方法和手段,更好地實現宏觀管理。

    第二,對保留的審批事項,要建立結構合理、管理科學、程式嚴密、制約有效的管理制度。每一項審批事項都要明確審批的內容、條件、程式和時限,能公開的一律公開,增加審批的公開性和透明度,最大限度地減少審批人的自由裁量權。要按照“誰審批,誰負責”的原則,建立審批責任追究制,對不按規定進行審批,甚至越權審批、濫用職權、徇私舞弊的,要追究審批主管領導和直接責任人的行政法律責任。要加強行政審批的事後監管,對已批准的項目實施全過程監管檢查。嚴格執行重要審批崗位幹部輪崗和回避制度。

    第三,對需要調整的審批事項,要制定嚴格的審批程式,形成制度規範。隨著社會主義市場經濟的不斷發展,審批事項的設立不是固定不變的,要根據社會經濟的發展和立法情況不斷進行調整,有些需要取消,有些需要增加。無論是增設還是取消,都必須制定嚴格的審批程式,依法進行調整。另外,不能有好處的權力強調重要抓緊不放,費力而擔責任的公共服務卻借此項改革一推了之。

    潘岳強調,行政審批制度改革是一項複雜的系統工程,要搞好綜合配套,整體推進。特別是要做好“四個結合”:一是與國有企業改革緊密結合起來。通過減少審批事項,切實落實企業生産經營自主權,特別要把企業的人事權、分配權和投資決策權真正交給企業。二是與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和規範社會仲介組織緊密結合起來。取消的審批事項,一部分要用市場機制代替,一部分要移交給社會仲介組織。要進一步整頓市場經濟秩序,健全市場法律法規,完善市場監督機制,加大市場監管力度。三是與“三定”方案的調整緊密結合起來。行政審批制度改革的成果要落實到政府機關“三定”方案中,由於改革必須對原“三定”方案政府職能做調整的,要做相應的調整,並根據調整後的職能定機構,定人員,為進一步推動政府職能的轉變,深化政府機構改革創造條件。四是與法制建設緊密結合起來。要抓緊制定《行政許可法》,這是規範行政審批行為,健全行政審批制度的一部重要法規。改革中建立起來的好的制度,要用法的形式確定下來,進一步鞏固改革的成果。總之,無論這項改革遇到多大阻力,涉及多少敏感話題,我們都應堅持不懈地大膽進行下去。

    新華社 2001年12月17日

    

    


蘭州加快行政審批制改革
財政部取消部分國有股權變動等七項行政審批事項
國家經貿委宣佈第一批取消三十項行政審批項目
大批行政審批事項壽終正寢
明天哪些章不用蓋了?
上海改革兩項行政審批制度
國家計委取消五大類投資項目審批
李嵐清:加快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南寧取消114項行政審批事項
外經貿部:進出口經營將取消行政審批
雲南省大力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李榮融:減少行政審批是當務之急
深圳著力行政審批制度改革







版權所有 中國網際網路新聞中心 電子郵件: webmaster @ china.org.cn 電話: 86-10-68996210/614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