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部:10月1日起三峽庫區船舶靠右分道航行

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即將改變“上行走緩流,下行走主流”的傳統航法,依照新制定的《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試行)》,實施“船舶分邊,靠右航行”的新航法。

據悉,這一新規定將從10月1日起,在三峽大壩至鄂渝交界的鳊魚溪96.9千米航段實施。從2004年1月1日起,實施範圍將擴大到三峽大壩至重慶忠縣長江大橋369.7千米航段。

交通部長江航務管理局局長黃強27日在《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試行)》宣傳貫徹會上介紹説,三峽工程蓄水到135米後,三峽庫區航道變寬,水深增加,急流灘險消失,航行條件大為改善。同時,庫區航行也出現了一些安全隱患,如通航支流增加,進出支流的船舶與幹線航道航行船舶相互干擾較大;航道水錶面積增加,霧區增多;船舶錨泊難度加大,發生險情後可供船舶衝灘收船位置減少。

為確保三峽庫區船舶航行安全,促進長江航運和庫區經濟發展,今年7月交通部決定改革三峽庫區航路。隨後,長江航務管理局組織長江海事、航道等有關部門對三峽庫區進行實地踏勘和專題調查,先後走訪百餘家航運企業,廣泛徵求社會各方意見,制定了《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試行)》,並於9月18日由交通部審議批准。《長江三峽庫區船舶定線制規定(試行)》確定了船舶“各自靠右航行”的基本航行原則,並按航行條件和航路特點,將三峽大壩禁航線至忠縣長江大橋航段劃分為一般航段、控制航段、航行條件受限制航段和支流(汊)河口水域、警戒區、停泊區等,以便船舶按標識安全通過不同區域。對相對狹窄、彎道較多的個別航道仍然實施“信號臺控制”。

與三峽庫區航路改革相配套,長江航道部門已啟動航道設施建設,在三峽大壩至忠縣航段將設置航行標誌892座、信號標誌16座、航道綜合指示牌22塊、交通安全標誌78塊,安裝霧情觀察哨通信設施、雷達應答器,建設水上安全資訊廣播臺和航標遙測臨控系統。(記者 高友清)

新華網  2003年09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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