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全文)  

交通部辦公廳文件

廳人勞字[2002]293號

關於印發《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辦法》的通知

  各有關單位:

  現將《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辦法》印發給你們,請認真貫徹執行。在執行中有何問題,請與交通部人事勞動司或交通部海事局聯繫。  

  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部辦公廳(章)

  二○○二年七月十六日

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辦法

  第一條 為了規範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發放和管理工作,根據《<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考試暫行規定>航運船舶實施辦法》(交人勞發[2002]20號),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交通部和人事部聯合印製,印製時間和數量由交通部人事勞動司商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確定。

  第三條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負責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發放和管理工作,接受交通部人事勞動司、人事部專業技術人員管理司的指導、檢查和監督。

  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授權的具有船員適任證書籤發權的海事機構具體負責相應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辦理和管理工作。

  第四條 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分為初級證書和中級證書,初級證書包括員級和助理級。

  第五條 申請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船員應參加適任證書考試和評估,經考試和評估合格並取得相應的適任證書後,方可向適任證書考試發證海事機構申請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已取得有效適任證書的船員,可以直接申請相應的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第六條 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與船員適任證書的對應關係見附件一。

  第七條 申請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由船員所在單位或本人向適任證書原發證機關申請。申請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者,必須持有有效的船員適任證書。

  第八條 申請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應向海事機構提交下列資料:

  (一)《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請表》(式樣見附件二).;

  (二)身份證複印件;

  (三)2張2寸免冠證件照片。

  第九條 海事機構辦理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的程式如下:

  (一)受理申請,

  (二)核查適任證書檔案;

  (三)審批;

  (四)證書製作;

  (五)證書核對和蓋章,

  (六)證書發放;

  (七)歸檔。

  第十條 海事機構接到申請後應在15個工作日內辦理完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

  第十一條 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空白證書的管理按照船員適任證書空白證書管理要求執行。

  第十二條 各直屬海事機構在簽發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時,在照片處加蓋船員證書專用章鋼印,地方海事機構加蓋行政章鋼印。

  第十三條 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遺失,應向原發證機關報告,申請辦理補發手續。

  第十四條 海事機構應建立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管理檔案。

  第十五條 海事機構應在每年1月31日前將上年度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發放情況統計表(式樣見附件三)報送交通部人事勞動司和交通部海事局。

  第十六條 申請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者,應按照規定交納證書工本費。

  第十七條 取得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只表明持證人通過了全國船舶專業技術統一標准考試具有相應的資格水準,不能替代船員適任證書在船舶上使用。

  第十八條 本辦法適用於參加由中華人民共和國海事局統一標准考試,且取得相應船員(引航員)適任證書的下列人員:

  (一)100總噸及以上或220千瓦及以上海船船員;

  (二)200總噸及以上或147千瓦及以上河船船員;

  (三)引航員。

  第十九條 本辦法自頒布之日起30日後實施。

附件一: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與適任證書關係對應表

船員適任證書 技術資格證書 備註
甲類、乙類、丙類船長、大副 > 中級  
甲類、乙類、丙類輪機長、大管輪 中級  
GMDSS一級無線電電子員 中級  
一級、二級引航員 中級  
丁類船長 中級 100GT及以上
丁類輪機長 中級 220KW及以上
甲類、乙類、丙類二副 助理級  
甲類、乙類、丙類二管輪 助理級  
GMDSS二級無線電電子員 助理級  
三級引航員 助理級  
丁類大副 助理級 100GT及以上
丁類大管輪 助理級 220KW及以上
甲類、乙類、丙類三副 員級  
甲類、乙類、丙類三管輪 員級  
丁類二副、三副 員級 100GT及以上
丁類二管輪、三管輪 員級 220KW及以上
內河—等、二等船長、大副 中級  
內河—等、二等輪機長、大管輪 中級  
內河三等船長、輪機長 中級  
內河一等、二等二副 助理級  
內河—等、二等二管輪 助理級  
內河三等大副 助理級  
內河三等大管輪 助理級  
內河—等、二等三副 員級  
內河一等、二等三管輪 員級  
內河三等二副、三副 員級  
內河三等二管輪、三管輪 員級  

附件二:

船舶中、初級專業技術資格證書申請表

姓名
 
性別
 
 
出身年月
  
出生日期
  
年 月 日
居民身份證號碼
 

現持船員適任

證書情況

類別
等級
職務
 
 
 
證書號碼
 
發證機關
 
簽發日期
 

申請專業資格

證書

 

專業:駕駛口輪機口通信口引航口

級別:中級口出級口

 

 

 

 

 海事機關

  意見

 

 

 

 

 

 

受理人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適任證書核查任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審批人意見:

 

 

 

簽名:                 年 月 日        

 

發證情況

 

專業技術資格證書號碼:

 

授予時間:

 

 

登記人簽名:              年 月 日       

附件三:

資格證書發放統計

級別

專業

中級
助理級
員級
合計

駕駛

 

       

輪機

 

       

通信

 

       

引航

 

       

總計

 

       

資料來源:交通部網站

2002年8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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