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工商時報》:全流通成了誰的“小辮子”

在生活中動不動就揪人家的“小辮子”就是和人家過不去,是一種不厚道的行為。但是在股市中動不動就揪“全流通”的“小辮子”不但不會引起反感,而且還能吸引眼球,暴露自己的聰明。

2004年12月16日,三大報的頭版頭條刊登了一條同樣的新聞,滬深證交所和中國結算公司聯合發佈《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重申非流通股轉讓必須在證交所進行的老規定,到了網上標題就變成了“全流通的先兆”。

那麼“非流通股”在場內轉讓是否就意味著非流通股有可能在二級市場流通呢?

産生這樣的疑惑是可以理解的,因為全流通的確在某種程度上已經成為全體投資者都可以揪一把的“小辮子”,産生這樣的聯想對於普通的散戶而言是很自然的。

答案只有一個字:否。

其實,早在2001年9月30日,也就是最近的一次國有股減持正減的如火如荼的時候,糾錯機制也還沒有發揮“暫停”作用的時候,中國證監會就已經發出過“關於加強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協議轉讓活動規範管理的通知”,要求各地從落實國務院防範金融風險有關精神的高度,對各類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場所進行清理整頓。

“通知”説,“前一段時間,場外非法股票交易又有所抬頭,不少地方出現了以公開拍賣方式進行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的活動,且參加人數多,交易金額巨大,事實上形成了一定規模的場外股票交易市場。有的拍賣機構甚至擬通過電腦撮合系統以集合競價的方式拍賣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被我會派出機構及時發現,予以制止。”

證監會為什麼要制止場外交易呢?原因之一,如證監會的分析,已經形成了一定的規模,如果引入競價系統,就等於新開設了一個法人股的流通市場,這個責任證監會還沒有擔當的心理準備。

原因之二,證監會認為,場外股份拍賣活動與國家關於證券市場實行集中統一監管的法律規定及國務院的決定精神相抵觸,危害性大,會誘發新的金融風險。

但是,上市公司的生命在於流動,通過股權流動達到資源優化配置,通過股權流動達到股票的價值發現。中國股市有先天的不足,把上市公司的股權人為地分成了兩部分,一部分在二級市場流通,一部分不能在二級市場流通。流通股的流動可以通過二級市場完成,非流通股的流動不讓拍賣容易,不讓流動不可能。

證監會不是不明白這一點,明白這一點的證監會重申的是,根據《公司法》、《證券法》確立的關於上市公司股份轉讓的基本原則,股東轉讓股份必須在依法設立的證券交易所進行;必須在證交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的管理下,在有證券經紀資格的券商參與下有序進行。需要採用公開徵集方式確定協議轉讓價格和受讓人的,由證交所和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統一組織和安排。

4年前中國證監會的通知並不長,文中對於公開徵集方式的協議轉讓要求制定出具體的規則,報中國證監會批准後執行。這個具體的規則讓我們等待了足足有4年。

4年前困擾中國股市的焦點是財政部主導的國有股減持,這個焦點直到2001年11月以後才被人慢慢導向全流通的討論,這就是歷史。要説“先兆”的確是有點牽強附會,有點望文生義。

不管是4年前的通知也好,還是4年後的“規則”也好,説來説去還是從文件到文件,從報告到報告,做的還是表面文章。水皮這麼説並不是指責誰,而是現實中,上市公司的股權拍賣實際上一直沒有停止,隨手翻開12月15日的中國證券報就可以發現至少有三則拍賣公告。一則來自海南,拍賣的是申能股份法人股和錦江投資的法人股,前者有18萬股,參考價4.837元/股,後者有4萬股,參考價是2.98元/股,拍賣地是海口;一則來自河北,拍賣的是沒有公開的上市公司166萬股的股權,地點在石家莊;一則來自廣州,拍賣的是廣州南華西的發起人法人股,數量是5756萬股,參考起拍價僅385.7萬元,每股均價僅為6分錢,拍賣地是廣州。

理論上講,“規則”出臺之後,這種拍賣應該在上交所或深交所掛牌進行,也就是所謂的通過公開股份轉讓資訊方式達成非流通股股份轉讓協議,如果一次拍賣找不到買家,還可以考慮以不低於總股本1%的數量進行零售,但是這樣的操作,法院幹不幹,那又是一個問題。

非流通股的流動讓人煩惱,流通股的流動同樣也有煩人的地方。

素有小飛樂之稱的飛樂音響就是一例。

飛樂音響總股本42416萬股,全部是100%的流通股,小飛樂的母公司原來是大飛樂,即飛樂股份,有意思的是飛樂股份也是滬市的全流通股。大飛原來是小飛的第一大股東,但是持股量卻常常變化不定,一直在市場上高拋低吸,上海儀電控股(集團)公司是一個全資國有企業,但是卻在市場上吸足了小飛的股份,以8134萬股成為第一大股東,目前小飛發佈公告稱,第一大股東上海儀電控股擬將7000萬股小飛轉讓給清華力合係的三家公司,轉讓方式是協議轉讓。小飛的公告在市場上掀起軒然大波,上海儀電控股建倉在二級市場,出手卻是協議轉讓,這是不是合法合規?按照大宗交易的原則,價格只能在當日的最高價和最低價中選擇,而現在小飛的股價已經較雙方協議之初暴漲1倍,從5元左右漲到9元多,這就意味著收購成本已經上升到6個億左右,協議轉讓已經失去了意義,還能不能執行?

非流通股協議轉讓,流通股也協議轉讓,可以不可以?如果不可以,那麼,不但上海儀電出不了貨,而且清華力合係的收購成本也將失控。實際上大宗交易就是為流通股的協議轉讓提供的通道,小飛的交易價格可以根據任何一天的行情確定,交割價格則可以根據雙方的協議執行,並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小飛的所謂風波和“規則”的所謂“先兆”都是人為的炒作。小飛炒作的結果是股價飛上天,大飛全身而退,全部清倉;“規則”的炒作無非又一次起到“嚇阻”作用、砸盤作用。方便機構建倉而已。

誰叫全流通人見人怕,誰叫全流通成了人人都可以揪一下的“小辮子”呢? (水皮)

中華工商時報 2004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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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流通股轉讓須在證交所進行
股權分置傳聞滿天飛 股指暴漲暴跌命係全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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