證監會官員:非流通股公開流通有助監管

中國證監會有關官員昨日表示,《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出臺,填補了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沒有具體業務規則的空白,有助於交易所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進行有效的監管。

上海證券交易所、深圳證券交易所、中國證券登記結算有限責任公司12月15日聯合公佈《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股份轉讓業務辦理規則》後,在資本市場引起震動。

證監會有關官員接受本報記者採訪時指出:"兩所一司出臺新業務規則和全流通是兩個層面的事情。新規則的出臺只是按照《證券法》的相關規定,對上市公司股份轉讓行為進行規範。以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發生後,在中國證券登記結算公司直接辦理過戶,不經過交易所的審核。"

記者追問直接過戶有什麼問題?他説:"由於不經過交易所的審核,有些股權轉讓涉及上市公司重大股權轉讓,但是交易所不能事前進行管理監測,不利於監督上市公司及時有效地進行重大資訊披露。同時,由於沒有相應規則規範,對結算公司辦理相關業務也有不利影響。新規則的出臺將填補非流通股轉讓沒有具體業務規則的空白,交易所將對上市公司非流通股轉讓進行有效的監管。同時,新規則也給交易雙方帶來方便。"(閆宏飛)

(每日經濟新聞)     2004-12-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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