易憲容:國有銀行上市需要“大智慧”

銀監會高層最近指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未來一段時間,將引進國內外戰略投資者,改變單一的股權結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四大國有銀行上市面臨著一系列的困難與問題,如何來化解?

從2000年起,四大國有銀行希望上市已經鼓噪幾年了。看著四大國有銀行左衝右擊,總是無法走出其困境,走上市之路當然是目前它們做夢都想做的事情。特別是幾家股份制銀行上市之後,由於獲得了無成本的資金,均得到了迅速擴張,四大國有銀行看在眼裏,急在心上。怪不得有人説,在四大國有銀行領導眼中,“縱有千事萬事,上市為第一大事。”

最近,十六屆三中全會決議明確提出了四大國有銀行將實行股份制改造來建立現代金融企業,即國有銀行可以産權多元化,可以通過規範上市、中外合資和企業互相參股等形式來建立國有銀行的混合所有制。最近銀監會高層也指出,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在未來一段時間,將引進國內外戰略投資者,改變單一的股權結構,實現投資主體多元化。這樣,四大國有商業銀行如何上市則成了國有銀行産權制度改革及股份制改造最為重要的一環。

據報道,醞釀多年的四大國有商業銀行的股改方案目前已經進入了完全實施階段。根據此方案,中國人民銀行主要負責財務問題,銀監會主要負責國有商業銀行的公司治理結構問題,證監會則負責上市問題,而國務院也專門成立了兩個相關部門,即國有商業銀行綜合改革領導小組和國有商業銀行綜合改革專題領導小組。可以説,為了使四大國有銀行産權制度改革及股份制改造初見成效,為了讓四大國有銀行早日上市,政府在組織上給予了充分的保證。

四大國有商業銀行更是信誓旦旦,家家都在摩拳擦掌,每一家都揚言要在最近幾年內上市。中國銀行提出要在兩年內整體上市,工商銀行打算在2006年海外上市,建設銀行行長張恩照在亞洲開發銀行年會上表示,爭取在三五年內在國內商業銀行中率先上市。也正是為了這個目標,近一兩年來國有商業銀行的信貸局勢發生了根本性的變化。信貸超高速增長,國有商業銀行信貸比重急速增加,大量信貸進入大企業與大項目、國內的直接融資與間接融資比例大幅逆轉等。看起來,這些現象都是市場所作為,但實際上完全是四大國有銀行一切為了上市之結果。

對於四大國有銀行上市,無論是贊成還是反對的意見都很多。對贊成者來説,在發達的市場體系中,銀行上市是極為普遍的現象。如紐約證券交易所約有900家上市銀行,佔上市公司總數30%;在美國納市的銀行也有900多家,佔上市公司總數19%;東京交易所有160多家,香港也有40多家。在美國,著名的商業銀行如花旗、大通曼哈頓、道富等均為上市銀行;香港市場上的匯豐銀行、恒生銀行更是著名的藍籌股。僅1999年,全球就有30家商業銀行進行了股票上市。因此,四大國有銀行上市也是完善市場體系的一種必然。更何況,上市能夠給國有銀行帶來一些體制上的好處,如按市場的規則運作、一定程度上抵禦行政干預、增強銀行的透明度等。

反對者則認為,國有銀行上市對其股改是沒有多少用的,因為,已有的研究表明,銀行業的盛衰主要是受到經濟大環境的影響與當地法制化水準的支援。在中國這樣的發展中國家,法制不健全、信用觀念落後,國有企業居於支配地位,如果國有企業不還錢,任何金融機構都無能為力,並非一個股權結構或監管能夠解決的問題。

與實際現象相對照,上述兩種説法沒有多少不對,他們都能從某一點上來看事情該做或不做的理由,而且也能夠找到與各自理由相契合的現象。但是,他們看問題的角度都是以發達市場體系為參照係。他國的經驗可以借鑒,但不本土化,其效果不一定好。

因此,我更強調從學理來討論國有銀行上市的問題。一般來説,無論是股權融資還是債權融資,都是一种經濟組織融資選擇的方式,而任何一個經濟組織得以生存下來,都是多種方式融資選擇的結果,都是看它能否適應其生存環境,能否在其約束條件下選擇自己最優或次優的方式,並非只有惟一的路可走。從歐美現代銀行企業的融資方式來看,股權融資並非是惟一的,它可以是股權融資,也可以是債權融資,也可能是自籌資金。而在不同的融資方式中,股權融資方式往往是成本最高的,在不少情況下,股權融資並非是它們的最優選擇。但是,四大國有銀行為什麼一定要走股權融資之路呢?這完全取決於中國證券市場的特徵,在於國有銀行覺得股權融資之後可以無償佔用投資者的錢或圈錢後高枕無憂。已經上市的一千多家上市公司的示範效應表明,目前有幾家上市公司真正在為投資者謀利呢?否則,中國股市也不會走到這樣淪落的今天!如果四大國有銀行僅以此為目的,這不僅不能讓四大國有銀行脫胎換骨成現代金融企業,而且還可能將中國的股市帶入歧途。

還有,即使四大國有銀行上市有好的目標,現在我們要問的是,四大國有銀行上市條件滿足了嗎?股改完成了嗎?當然,國有銀行作為一個一直在政府保護下得以生存下來的特殊企業,要進行股份制改造並上市,政府自然會在政策上、制度上大開綠燈,但是,由於它們從來沒有經歷過市場經濟的陶冶,要達到上市的條件現在肯定面臨著許多困難,還有一些亟待解決的難題。比如,資本金嚴重不足的問題,不良資産巨大的問題,營利水準低導致財務狀況無法公開披露的問題,內部監管機制不健全導致嚴重違規經營和賬外經營的問題,技術水準低和管理能力差的問題,以及內部治理結構方面存在的嚴重缺陷等。特別是不良貸款問題更是四大國有銀行難以越過的“坎”。

為了上市,無論是政府還是國有銀行本身,在降低不良資産上,確實下了不少功夫,如制定嚴格的信貸管理制度、信貸業務的完全程式化、規定降低不良貸款率的指標等,至少從賬面上看所取得的成績斐然,僅今年上半年四大國有銀行不良貸款率就下降了近4個百分點,但是這些成績的取得並非建立在完全改善國有銀行運作機制、改善國有銀行治理結構的基礎上,而是採取加大貸款總量,擴大分母,帶有稀釋的因素,甚至於通過票據貼現空轉對倒做大分母,從而來降低不良貸款率等非市場的手段達成的。如果這樣,國內經濟一旦出現增長放緩,新的巨大的不良貸款又會暴露出來。

還有,對於不良貸款問題,四大國有銀行的基本態度都認為這是由體制原因造成的,因此,巨大的銀行不良貸款應該由政府來埋單,要國家給政策。此種觀念是相當令人質疑的。因為,這樣不僅會給國有銀行帶來巨大的道德風險,而且也根本不可能化解四大國有銀行的不良貸款。巨大的不良貸款問題不解決,上市如何可能?

再有,四大國有銀行是整體上市還是分拆上市?對於業界來説,一般都主張整體上市。其理由是銀行資本的高度集中、超大規模集中、強強聯合是國際銀行資本基本潮流。另外,如果一個國家的絕大多數金融資本為外國人所掌握,必然導致一個國家的金融主權與經濟主權的喪失,而出現這種局面,國家的獨立及國家的經濟金融安全豈可存在?這種觀點一是著眼于如何重點保護既得利益,二是基本上把經濟問題泛政治化,在學理上是不成立的。

在我看來,國有銀行上市分立式重組更有可能性。在過去的20多年裏,西方銀行業發生了重大的結構性調整,銀行重組和兼併事件此起彼落。在美國,1975年至1997年間商業銀行的間數下降了35%,平均每年發生兼併事件有400起。而正是這大量的銀行兼併事件的發生,促使銀行體系的各種功能效率提高。國有銀行作為一種商業企業,它的規模與範圍在哪?它的重組或兼併是從小到大,還是從大到小,應該是顯而易見了。

因為,從國有銀行的現狀來看,國有銀行改革步履艱難的原因就在於整個銀行業直到現在還完全在政府壟斷管制下。四大國有銀行在國內銀行業中所佔的比重,除了利潤總額低於60%外,其他幾項所佔的比重都在70%以上,尤其是資産總額所佔的比重更大,超過了90%。正因為國有銀行對中國銀行業的完全壟斷,從而導致了中國金融資源嚴重誤配,使得銀行業效率低下、問題叢生、經營業績乏善可陳。也就是説,國有銀行改革無論保持現狀,還是從小到大的擴張性重組都是不可行的。

所謂分立式重組,不是以往從小到大的銀行擴張性重組,而是國有銀行根據實際情況從大到小的分立式重組,是通過對現有的規模過大、壟斷過高的銀行體制實行有機的分解和重組,化大為小、化整為零,通過一系列配套的改革政策,對原有國有銀行實行産權結構優化組合,從而使得分散的非國有的民間資本及國外資本進入國有銀行體系並形成多元化的股權結構。這種多元化的産權模式,可以打破國有銀行改制的産權瓶頸、意識形態障礙,通過對國有銀行邊界、規模的重新選擇,突破政府對國有銀行改制的根本性制約,從而形成銀行體制內的市場有效競爭,併為銀行業的發展提供真正的動力和源泉。

為了完成整個四大國有銀行的分立式重組,可以先讓國有商業銀行總行改制為銀行金融控股公司,然後根據各地方分行資産品質、經濟效益的情況組成資産結構各異的股份制公司。這樣就可以讓一些資産品質高、經濟效益好的地方分行向社會公眾增發股票上市。國有銀行金融控股公司並通過多種途徑進行調整。如:一是由上市的控股子公司按其發展的需要重組部分現有分支機構;二是關閉部分地區的分支機構;三是取消分支機構某些部門,分立式組成信用卡、保險、基金管理、證券經紀等專業性的股份公司。總之,四大國有銀行上市面臨著一系列的困難與問題,如何來化解,就得有大智慧。(易憲容)

中國經濟時報 2003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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