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曉山:改善“三農”首先要改善資源配置

    2002-2003年《中國農村經濟綠皮書》在京召開發佈及研討會,中國社科院農發所所長張曉山指出:改善“三農”,首先要改善資源配置。

    關於中國農村經濟的大型權威研究報告——2002~2003年《中國農村經濟綠皮書》(即《2002~2003年:中國農村經濟形勢分析與預測》)由中國社科院農村發展研究所、國家統計局農調總隊兩家權威機構共同完成,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出版。4月8日上午,在上述三機構聯合舉行的發佈及研討會上,社科院農發所所長張曉山研究員就社會普遍關注的幾個問題發表了看法。

    第一,“三農”問題僅是農業、農村和農民自身的問題,還是關係到國民經濟可持續和健康發展的問題?中國的資源配置是否還應著力向一部分地區(大城市和沿海地區)傾斜?是否應探索新的增長模式和新的發展道路?

    張曉山説,根據綠皮書的數據,2002年農民每人平均純收入2476元,按可比價格比上年增長4.8%。但當年城市居民每人平均可支配收入達到7703元,實際增長13.4%,城鄉居民每人平均收入比例由上年的2.89:1擴大到3.11:1,收入差距進一步拉大。受此影響,農村地區市場消費的增長也相應低於城鎮地區,農村地區在全國消費市場中的地位繼續下降。2002年,縣及縣以下地區消費品零售總額15013億元,增長6.8%,遠低於城市消費品零售總額10%的增長幅度。縣及縣以下地區在社會消費品零售總額中所佔的比重僅為36.7%,比上年又下降了0.7個百分點。如果回顧歷史,進行縱向比較,1985年這一比重最高時曾經高達56.5%,而那一年城鄉居民收入之比為1.86:1,是改革開放以後城鄉居民收入比率最低的一年。

    啟動內需最大的問題在農村,而農村消費不旺、消費市場難以啟動的根本原因是農民收入水準太低,而且收入提高緩慢。以往的實踐證明,資源配置向大中城市和沿海地區傾斜,通過發展汽車、高檔商品房等來刺激高消費,在短期內仍可維持經濟的較快速的增長。但把佔人口60%多的群體排斥在現代化進程之外的增長模式缺乏深厚的底蘊,難以長期持續下去。從這個意義上講,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使全體國民分享現代化、經濟全球化所帶來的收益,不僅是解決公平問題,也是解決長遠的效率問題。

    第二,如何調整政策、逐步改變城鄉二元經濟結構,真正做到統籌城鄉經濟社會發展?是進行大的政策調整(包括金融、財政、稅收、土地制度、戶籍制度等),調整國民收入分配格局,還是強調增量改革?是著眼于長期性的政策,還是更注重短期見效的“權宜之計”?

    張曉山認為,不動存量,僅改變利益增量的分配規則,能減少既得利益群體的抵制,在操作上較具有可行性,易於推行。如中央決定,今後每年新增教科文衛等事業經費,主要用於農村,堅持數年,“集腋成裘”,可逐步縮小城鄉社會事業發展的差距,這就是一項重大的戰略舉措,具有長期性的增量改革。但我們也應認識到,在某種程度上講,沒有純粹意義上的增量改革。如溫家寶總理在2003年3月18日中外記者招待會上提出,今後工作的一個重要方面是要推進四項改革,第一項就是農村改革,農村改革包括農村稅費改革,糧食購銷體制改革,對農民補貼方式的改革,農村金融體制改革和農村醫療制度改革。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必須同深化改革聯繫起來,而任何一項改革措施都會改變已有的資源配置的狀態,從而觸動原有的既得利益格局,對此應有清醒的認識。

    第三,迎接“入世”的挑戰,保持經濟的可持續增長,主要靠市場,還是主要靠政府?

    在經濟全球化和中國現代化的進程中,政府和市場各自職能的定位問題始終是經濟發展的一個關鍵問題。張曉山指出,政府應著力於營造一個有利於要素自由流動、有利於資源優化配置的市場環境,政府切勿直接參與企業的經濟活動或用各種行政手段、搞運動的方式干預企業或農戶的經濟活動。加入WTO後農業和農村經濟結構的戰略性調整、發展農業産業化經營以及發育農民仲介組織等都應借鑒以往慘痛的教訓。

    由於農村的弱勢群體在市場競爭中處於不利地位,政府的傾斜政策和支援將起重要作用,但同時非政府組織、社區、農民的合作社及協會等要大力發展,提升這部分人群的社會資本和組織資本。

    第四,增加農民的收入,是採取“加法”(多予),還是採取“減法”(少取)?

    張曉山説,雙管齊下,當然最理想。但在資源有限的情況下,“減法”比“加法”往往能使農民得到更多的實惠。2002年,農民的稅費負擔每人平均78.7元,比1997年減少29.3元。2002年,農村居民每人平均消費支出1834.3元,比上年實際增長5.8%。但消費支出中有相當一部分是剛性的被迫的支出,如農民外出打工的交通費支出和農民子女上學的學雜費支出。根據綠皮書的數據,2002年農民交通和通訊工具每人平均支出128.5元,比上年增長18.1%,是農民生活消費支出中增幅最大的項目。農民用於文教娛樂用品及服務支出每人平均210.3元,比上年增加17.7元,增長9.2%。其中,學雜費支出每人平均160.1元,比上年增加14.9元,增長10.2%。學雜費支出增加額佔農民生活消費支出增加額的16%。增加投入或補貼,層層截留,處處跑、冒、滴、漏,農民,尤其最困難的農民很難得到實惠。而減免農業稅、農業特産稅,減免農民子女的學雜費,農民馬上就可以拿節省下來的開支去消費、去進行物質資本和人力資本的投資,從而啟動內需,發展生産。

    第五,如何保障農民的政治、經濟和文化權益(民主權益),基層弱勢群體如何落實憲法賦予他們的民主權利,鄉村治理結構改革的方向是什麼?

    張曉山指出,社會發展不僅僅是經濟發展,更是社會公平和社會秩序再造的問題。解決“三農”問題,必須堅持和深化改革,而首先要深化的是政治體制改革,鄧小平同志在1986年就指出:“只搞經濟體制改革,不搞政治體制改革,經濟體制改革也搞不通,因為首先遇到人的障礙”。從這個角度來講,我們所有的改革最終能不能成功,還決定於政治體制的改革。村民自治、與稅費改革密切相關的縣鄉機構改革、發育農民自己的生産經營組織等,都不僅僅是經濟和社會問題,它們的成敗也同樣將取決於政治體制改革的方向和力度。(金燦)

    

    經濟參考報 2003年4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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