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金融報:中國銀監會如何履行使命

    北京成方街33號再次吸引著人們關注的目光,“兩會”之後,銀監會將很快開始正式運作。

    剛完成“三定”方案上報工作的中國銀監會,眼下正在這裡緊鑼密鼓地進行著內部梳理工作。而對於商業銀行來説,新“上司”的一舉一動都牽動著他們的眼球。

    一管機構二管人

    雖然銀監會還沒有正式運作,但早在去年,人民銀行中的監管部門就已經從央行大樓搬到後院,這就是要成立的銀監會的雛形。

    而據央行內部的最新消息稱,銀監會成立後各職能部門將散佈在現央行辦公地北院的2、3、4號樓內。而中國人民銀行和銀監會的編制方案已于3月10日上報中編委,最終的人事安排要等到銀監會正式掛牌時方能大白于天下。

    據了解,即將成立的銀監會的主要職能是一管機構二管人。就像證監會管證券公司,保監會管保險公司一樣,銀監會主要管理四大國有商業銀行、3家政策性銀行和十大股份制銀行,以及規模不一的各地近百家地方金融機構。

    隨著銀監會的成立,銀行、證券、保險中國金融業監管的3個並列系統將最終完成,而中國人民銀行建國50多年以來集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商業銀行等職能于一身的“大而全”的時期正式結束。

    在過去很長一段時間裏,中國人民銀行一直集貨幣政策、金融監管和商業銀行等職能于一身,隨著我國金融體制改革的進行,才逐漸將部分職能分離出來,這個過程被業內人士叫做:三類監管,四次分離。

    兩個“婆婆”?

    銀監會成立之後,將更多地依靠自身監管水準的提高而不是依賴於貨幣發行來掩飾監管責任,因而從長期而言,銀監會有助於真正維護金融安全。

    銀監會成立之後,將對商業銀行實施監管職能,但央行依然是商業銀行最後的貸款人,同時,央行對商業銀行仍擁有檢查權。因此,央行和銀監會之間能否建立一個穩定的溝通協調機制,成為眾商業銀行的焦點。如果這兩個部門協調不好,商業銀行可能會由過去的一個“婆婆”變成了兩個“婆婆”。

    招商銀行行長馬蔚華在接受媒體採訪時稱,央行貨幣職能和監管職能分家,銀行監管方面肯定會加強,但這又涉及到一個銀行協調成本的問題,也就是説,原來一個部門做的事現在變成兩個部門,有可能監管不容易落實。他希望“銀監會”與央行間加強溝通,資訊共用,減少磨擦成本,提高辦事效率。

    最早提出銀監會設想的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宏觀部研究員魏加寧表示,實行兩種職能分離以後,應當特別注意在部門內目標衝突轉變為部門間衝突後,一方面要加強部門間的資訊共用和協調合作,防止部門間扯皮現象;另一方面也要求上一級領導加大對金融相關部門(不僅是中央銀行和銀監會之間,而且還有其他金融相關部門)之間的協調力度,最好能建立一個相對穩定的協調機制。

    對此,央行人士表示,將要成立的銀監會在核心人員的安排上將繼續使用原來央行相關部門的人員,監管業務暫時也不會有太大變動,等於是商業銀行的“婆婆”沒有變,只是搬了家而已。而銀監會辦公地點和人員的安排,也可以從另一個側面應證這一點。

    強化監管之路

    隨著銀監會的成立,必然會加大對商業銀行的監管力度。有商業銀行人士告訴記者,目前商業銀行內部也正在探討如何加強內部監管的問題,以適應形勢的變化。

    交通銀行北京分行副行長劉建軍認為,金融秩序的規範對所有商業銀行的發展都是有利的,目前商業銀行在等待公佈成立銀監會的最新文件,銀監會的監管效率和監管力度是商業銀行最關心的問題。

    在記者採訪中,大多數商業銀行不願意對銀監會作具體評價。但有一點可以肯定,監管銀行的政策會有延續性,短期不會變動太大。從長遠來看,隨著監管力度加大,銀監會對商業銀行許多業務也將制定新的管理辦法或條例,不僅促使已經開展的業務更加規範,競爭上更加有序,更可以促使許多目前還沒有開展的中間業務開展起來。

    一個值得探討的問題是,銀監會如何建立有效的監管網路?銀監會將如何構建全國性的、有效的監管網路,關乎其今後監管工作的實效。銀監會究竟是會依照人民銀行目前的管理框架鋪設自己的監管網路,還是參照中國證監會和保監會的模式,派出機構只設到省級中心城市,有關方面至今沒有公佈方案。

    一個“銀監會”遠遠不夠

    目前我國金融風險主要來自銀行系統。1997年,國內銀行的不良資産比重在25%-26%之間,到2002年不良資産比例已經下降到19.8%。但這個數字仍然是巨大的。按照監管目標,以後國有商業銀行不良資産率每年都要下降2到3個百分點,到2005年將不良資産率降到15%以下。

    在很大程度上,銀監會的成立與國有商業銀行目前的高額不良資産有關聯。解決金融機構不良資産問題不能僅僅依靠中央銀行的再貸款,還需要存款保險機構以及各級財政部門的共同合作。銀監會的問世可以改變由中央銀行一家獨攬、手段單一的被動局面。但必須認識到,設立銀監會不是杜絕銀行不良資産的決定性因素,它只是強化銀行監管的一種手段。防範並化解銀行的金融風險,關鍵還在於銀行自身的努力,靠外力並不能解決根本問題,主要還得靠銀行在自身建設上下功夫。(王雍)

    央行職能四次分離

    1983年,中國工商銀行作為國有商業銀行從中國人民銀行中分離,使人民銀行實現了中央銀行與商業銀行的分離。

    1992年10月26日,中國證監會正式成立,對證券市場的監管職能從人民銀行剝離。

    1998年11月18日,中國保監會正式成立,對保險市場的監管職能也從人民銀行中剝離出來。

    2003年3月10日,關於組建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的方案被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通過。

    相關背景:銀監會成立一波三折

    設立銀監會從提議到提上議事日程,歷經兩年,一路曲折。

    2001年3月,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成立了“金融改革與金融安全課題組”。提出了加強金融監管,成立專門的銀行監管部門的觀點。

    2002年初,中央金融工作會議召開的前夕,課題組的報告公佈,分拆央行業務的聲音開始出現。

    2002年1月28日,中國金融業官方機關報《金融時報》頭版頭條的署名評論員文章《發揮中央銀行的監管優勢》,駁斥“央行分拆説”、“銀行監管局説”以及更為激進的“銀監會説”。

    2002年2月5-7日全國金融工作會議期間,傳説中央銀行的分拆方案將暫緩討論。

    此後似乎一切復歸平靜。但在2002年8月份,央行悄悄地買了三棟小樓裝修。不久,人民銀行現有的銀行一司、銀行二司、非銀司、合作管理司、銀行管理司等負責銀行監管的部門已經遷入那三棟小樓。

    臨近2002年歲末,消息稱將成立單獨的銀行監管委員會,與保監會、證監會並列存在。然而在2003年初的全國金融工作會議中,銀監會依然未被提及。

    “兩會”召開。3月6日,根據國務院提請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審議的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將設立中國銀行業監督管理委員會。

    

    國際金融報 2003年3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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