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週末:誰在為富人造“後花園”  
徐冰

    近日,關於北京香山就要成為富人的“後花園”的報道,再一次引起了人們的關注。而有關報道更是指出近一個時期以來這種開發的嚴重性:地産開發商早已在北京香山肆意塗鴉,這僅僅只是中國眾多名山被以別墅為代表的房地産大肆吞噬的一個縮影。

    看到這樣的報道,人們首先産生的反應,恐怕還是對一些暴發戶的厭惡。他們憑藉著手中大把的鈔票,在風景名勝區大肆圈地,興建豪宅,破壞了自然的地貌景觀,將本該是公共資源的風景名勝,變成了自家的私産。

    這樣的判斷,乍一看很有理。但是,如果用這樣的“理由”去聲討富人、去向富人要回那些本該屬於“人民”的風景名勝,顯然是混淆了問題的實質。

    因為一個很明顯的情況是,並不是富人在那裏蓋房子,而是有人在那裏為富人蓋房子。

    也許有人要説,正因為富人有這樣的需求,所以才産生了這樣的供給。這話是不錯的,完全符合經濟學的原理。但是,經濟學的“貧困”也正在這裡。因為並不是所有的需求都是正當的,同時,也並不是所有的供給都是合理的。

    拋開富人想把一些風景名勝區變為自家的“後花園”不説,因為這樣的對比太容易使人的判斷帶有偏激的主觀色彩。我們同時還知道,前一陣子,許多地方出現過所謂的“出讓”或“買斷”一些知名的風景名勝區的事情。儘管説法各異,但有一點是共同的,那就是都想搞“開發”,都要大興土木。

    退一步講,就算這些“開發”不會改變這些風景名勝區的自然地理特徵,那麼,“出讓”或“買斷”風景名勝區的做法,在程式上合理嗎?

    在我國,大家都知道,土地是“國有”的。這些“國有”的土地,從根本上講,是屬於“人民”的。而“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只不過是“代表”人民行使對這些土地的管理和使用。如果承認這樣的解釋,那麼,“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在進行“出讓”或“買斷”時,最起碼也要向“人民”打個招呼。可是,我們並沒有看到任何一個“有關部門”事先向“人民”打過招呼;即便有過,也大多是“你們民主我來集中”。不然,為何在那麼多不同意見爭得不可開交時,“有關部門”和當地政府早就“決心”已定了?

    同時,這種開發,就如同在香山大造富人“後花園”一樣,其利益的著眼點,根本不是面向大眾。就算那些號稱開發風景名勝區搞旅遊是為了服務於大眾的企業和“有關部門”,往好裏説,也不過是“主觀為自己,客觀為他人”,根本不可能是倒過來。因為經濟學早就告訴我們,尋求利益最大化,是一切資本的本性,經濟人的本性。只要是市場經濟,這個規律就不可能改變。

    這也就帶來了另一個問題,既然這些開發的直接目的是尋求個人利益最大化,但佔用的卻是公眾的資源,那麼,他們是如何對公眾進行補償的呢?

    也許這才是問題的實質。迄今為止,在這些開發項目中,我們還沒有看到一個對於公眾進行補償的説法。而通常國外的做法是,興建高級住宅區或在風景名勝區搞開發,必須付出多出幾倍的資金來獲取土地,同時政府收取高額的稅賦,多出來的這部分收入,用以促進貧困人口的住宅建設或者為其建立相應的公共設施。

    如果根本就沒有這種補償,那麼,説一些人巧取豪奪公眾的資源就沒有什麼不可以。即便是這些土地的“出讓”或“買斷”是經過了有關部門或政府的批准,那也不過就是説,這些有關部門或政府參與或認可了巧取豪奪。

    另外,還有一個需要引起人們注意的問題是,在這些開發中,“有關部門”和一些地方政府的職責發生了實質的變化。他們已經從公共資産的代表者、管理者、監督者,變成了投資者。也就是説,不僅其行為是“企業行為”,而且其本身也已經成了“企業”。

    這種“政企不分”才是問題的根本。正是這種變化了的身份使得許多風景名勝區成了富人的“後花園”。當一個公共資産的代表者、管理者、監督者變成了經濟利益格局中的博弈者時,經濟學就不“貧困”了,它明明白白地告訴我們,利益博弈者,是不會“為人民”管好“後花園”的!

    《南方週末》 2002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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