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私營企業家、高收入者普遍存在偷稅、漏稅、逃稅現象;城鎮居民實際個人所得稅率不僅低於名義稅率,還低於農民的稅率;個人所得稅中工薪與銀行利息比重大,個體經營、勞務報酬比例很小,大部分非工薪高收入者應交的個人所得稅並未足額徵收……
談及這些現象,著名國情研究專家、清華大學教授胡鞍鋼對本社記者稱,中國當前由於個人所得稅徵收嚴重“缺位”,導致社會財富分配越來越不公平,公眾已對此強烈不滿。他呼籲加強個人所得稅的徵收工作。
胡鞍鋼指出,中國是世界上個人所得稅比例很低的國家之一。儘管過去幾年中國個人所得稅稅收大幅增長,但統計顯示,二000年中國城鎮居民和最高收入戶實際平均個人所得稅稅率,分別只有百分之零點五八、百分之零點五九,差不多是世界上最低的稅率水準。
中國如何加強徵收個人所得稅?胡鞍鋼提出,一要進一步改革個人所得稅制度和徵收辦法,為公民納稅提供良好、便捷的稅務服務;二要增加逃稅風險與成本。
他認為,改革應從六個方面進行:由目前分類計稅制引入綜合稅制,實行混合所得稅制,在分類計算、扣除、徵收基礎上,實行年終綜合計算、減扣、交納,多退少補;由目前分月報稅、扣稅改為按年報稅、分月代扣;按國際通行做法,對個人基本生活和人力資本投資實行稅前扣除制度。
實行實名制,以個人身份證號碼作為個人領取各種收入、儲蓄、計稅的憑證和紀錄,建立公民個人信用紀錄與納稅人檔案,並在全國範圍內實行統一編碼和電腦資訊管理;積極發展稅務服務體系,開展網上申報服務項目;強化對個人所得稅重點地區、行業、人群的稅收徵管。
在加大逃稅的各種成本和風險方面,則需要提高稽查概率和增加對逃稅行為的懲罰成本。懲罰成本包括:增加逃稅的罰款比例;增加逃稅者的心理與精神代價,特別要對那些社會公眾人物的逃稅行為給予曝光,使其名譽受損;建立公民個人信用記錄體系,將逃稅者列入黑名單。
在任何國家,稅收都是強制性的,沒有現代稅收就沒有現代國家。胡鞍鋼認為,和平時期,現代國家建立一個統一公平的強制性的現代稅收系統,比建立一支現代的軍隊、警察、政法機構更為重要。
這位國情專家表示,中國加強徵收個人所得稅,還應重新建立市場經濟條件下公民與政府之間的三大關係,即納稅人與收稅人關係;公共産品消費者與供給者關係;公共財政支出與分配的監督者與被監督者關係。
中新社 2002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