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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委書記督案抓了一窩賊 優秀教師告狀贏了冷漠者

    2001年11月6日,在全國範圍內引起社會各界關注的女教師客車上見義勇為遭暴徒暴打,20多名駕乘人員漠然面對呼救事件有了鼓舞人心的結果:兩名女教師為伸張正義、弘揚正氣,憤然起訴客運公司和駕駛員一案在雲南文山公開開庭,見義勇為者勝訴。

    優秀女教師揭露騙局慘遭毒打,20多名駕乘人員漠然置之

    33歲的馬淑紅和32歲張顯竹都是雲南省文山州文山縣一小女教師,從1996年以來,她們都是年年受上級有關部門表彰的優秀教師,在省、州、縣業務競賽和組織學生參加各種比賽中多次獲獎。馬淑紅還是預備黨員。今年7月,兩位女教師到雲南師範大學參加業務培訓,7月31日學習結束,乘坐當天11時30分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客運公司一輛車牌號為雲H04466的長途臥鋪班車返回文山。

    兩個多小時後,客車行至湯池路段,上來兩名男青年,繼續行駛10多分鐘後,又有兩名男青年上車。大約半個小時後,在宜良路段,又上來三名男青年。在路上上車的這七人年齡在20至35歲之間。

    下午3時左右,當班車行至石林——大麥地路段時,車上發生了這樣的事情:

    在路上先後上車的七名男子中年紀最大、坐在駕駛員楊永超背後的一人打開手機,信口開河的講起來:“我是X銀行信貸部(下文稱‘信貸員’)的,傳真收到,沒有什麼問題……”“信貸員”邊打手機,邊往車後面走,裝出一副業務繁忙的樣子。

    坐在26號輔位上的一人也拿起手機説:“我是X總經理(下文稱‘總經理’),我的三輛車有的在修,有的在工地上,我要到文山去,帳目是清楚的,放心,有300多萬元……”

    “總經理”打完電話,聲稱要下車,叫駕駛員停下車。“總經理”下車時,把一個黑色提包忘在鋪位上。坐在“總經理”旁邊的一個看起來呆頭呆腦的男人,也是在路上上車的七個人當中的一個。他拿過“總經理”忘在鋪位上的包,抱在懷裏。這時,另外兩個在路上上車的男人看著撿包的男人,其中一人説:“你瞧,憨人有憨福,看起來他就是個憨包,大老闆的提包偏偏就讓這個憨包撿得了!”另一人則朝著剛下車的“總經理”大喊:“你的包掉了,快上來……”

    “總經理”聽到喊聲,突然想起什麼似的,跳上即將開動的車子,向被稱為“憨包”(下文稱“憨包”)的男人索要提包。“憨包”抱著包不放。把“總經理”叫回車上的男人問“總經理”:“包裏有什麼?”

    “總經理”説:“有文件、現金、存摺……”

    這個男人又指著“憨包”説:“他撿得你的包,你要給點報酬……”

    “總經理”很是慷慨地給了“憨包”一疊“外幣”,取回包,下了車。在路上上車的3個男人又圍著“憨包”議論紛紛,一個説“憨包”運氣好,撿到大老闆的包得到外幣。另一個男人説:“‘總經理’説這些錢是外幣,到底是不是真的喲?正好車上有個銀行的,請他幫忙看看。”

    “憨包”把“外幣”送到“信貸員”手裏。“信貸員”拿出一台驗鈔機,一番動作之後,説:“是歐元,100元一張的,一張就可兌換人民幣730元。”

    這時,路上上車的一個操四川口音的男人要求“憨包”賣“外幣”給他,討價還價後,花了300元人民幣從“憨包”手裏買了一張100元的“歐元”。接著,其他幾個在路上上車的男人也相互購買。一個女乘客經不住誘惑,也花300元人民幣買了一張。

    坐在24、25號鋪位上的馬淑紅、張顯竹,以前在班車上多次遇到過這樣的場面,一眼就看穿這騙人的伎倆:路上上車的七個男人是一夥的,他們在引誘乘客購賣假外幣。兩人決定揭穿騙子的騙局。此時,車上一個姓陳的退休教師正準備購賣假鈔,馬淑紅、張顯竹連忙使眼神、打手勢示意退休教師不要上當,並小聲轉告其他乘客:“他們是騙子,他們是一夥的,他們手裏的歐元是假的……”

    發現馬淑紅、張顯竹在壞他們的好事,兩個騙子爬到兩位女教師的鋪位上,用身體擋住兩位女教師,企圖阻止兩位女教師繼續揭露他們的騙局,一名騙子小聲威脅馬淑紅:“……難道你不怕造成什麼後果?”

    馬淑紅毫不畏懼。此時,騙子們急紅了眼,一個騙子抓著馬淑紅的衣服,舉起拳頭,瘋狂地往馬淑紅的頭部、臉上、脖子上暴打。坐在馬淑紅旁邊的張顯竹怒喝:“你們幹什麼?”騙子又揪住張顯竹的頭髮一陣暴打。

    “救命……駕駛員……救命……他們是騙子……”馬淑紅大呼救命。張顯竹也向乘客們呼救:“大家幫幫忙,他們是騙子呀……”

    這輛車是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客運公司駕駛員楊永超承包的,他請了一個廣西駕駛員幫他駕車。兩位女教師面臨生命危險,發出呼救聲,開車的廣西駕駛員頭也不回地開著車前進,楊永超則躺在最前面的鋪位上,對發生在自己車上的事,看都不看一眼。騙子們更加有恃無恐,甚至拿出刀子對兩位女教師進行威脅。而車上的20多名乘客,幾乎都是文山老鄉,面對兩位女教師求救,這些老鄉連怒視一下歹徒、用目光支援一下的勇氣都沒有。

    兩位女教師被騙子打了約20分鐘後,才停下手來。這時,駕駛員楊永超才站起來對歹徒小聲説:“你們整哪樣……”而對被打得鼻青臉腫、眼睛充血的馬淑紅、張顯竹則不聞不問,也沒有把兩位女教師送到醫院治療。

    有乘客提醒駕駛員把車開到前面報案。此時,車子離前面的收費站已不遠。駕駛員楊永超卻叫廣西駕駛員停車,讓歹徒逃之夭夭。

    冷漠駕駛員愛惜自己車不憐車上人,霸道橫蠻推責任讓人寒心

    當天晚上20時40分,班車到達文山的終點站,兩名受害女教師要求駕駛員楊永超承擔一定責任,駕駛員聲稱無任何責任。馬淑紅和張顯竹問駕駛員楊永超為什麼不報案,楊永超反問兩位女教師:“你們冇得手機嗎?你們咋個不報案?”兩位女教師説,當時她們被歹徒打的連還手之機都沒有,怎麼報案?她們被打結束幾分鐘後,駕駛員就停車放走了歹徒,怎麼報案?

    當兩位女教師問駕駛員,她們呼救時為什麼不來制止歹徒打人,楊永超卻説沒有辦法制止,同他也沒有什麼瓜葛!

    兩位女教師憤怒萬分,對楊永超説:“我們在你的車上被打,你有責任,你得管!”楊永超卻又説:“我的車肇事我有責任,你在上面(挨)打與我無關。打死我也不會管……我出去的目的就是爭錢,(人)真打死了,就有公安的來處理……”。

    聽到楊永超如此不負責任的話,來車站接人的一個漢子也非常氣憤,對楊永超説:“人家開了錢坐你的車,在你的車上被打,你竟然説你沒有一點責任,你開什麼車?”楊永超對這位局外人的問話大為光火,罵道:“開汽車。關你的哪樣事?”

    面對楊永超的惡劣態度,那位局外人士又與楊永超爭論了幾句,楊永超索性破口大罵:“你是哪樣東西,你衝你媽個,有本事你上來,我冇見過……”

    兩位女教師見義勇為遭暴徒暴打,駕駛員見死不救,她們原本只想事後向駕駛員楊永超討個説法,要楊永超向她們賠禮道歉,以求得心靈的一些慰藉。但她們又一次失望了。楊永超一遍遍責問兩位女教師:“我這車值多少錢?如果人家砸掉,你付一半?”

    無奈,兩位女教師只得自行到醫院檢查治療。

    客運公司當面哄家屬背後壓新聞,“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吃了官司

    8月1日下午,記者就此事採訪楊永超所屬的公司——雲南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有關負責人時,兩位女教師的家屬也就此事找公司領導交涉。

    分管客運的副總經理蘇建斌説此事他們還不知道,但表示“要調查此事,如果情況真實,我們不會坐視不管”,該集團黨委副書記杜躍敏也表示“絕不袒護、不姑息”。

    聽了公司領導的話,兩位女教師的家屬,多少有了一些安慰。

    8月2日,公司領導和駕駛員沒有到醫院看望兩位女教師,給她們一個合理的説法。而是通過種種渠道,要求當地有關新聞單位封鎖消息。還找到8月1日去採訪的記者所在單位的領導,把已經成稿的報道壓了下來。記者出於強烈的社會責任感,將一條600字的消息發往《春城晚報》,8月3日的《春城晚報》頭版頭條刊出這條消息。

    但是,消息廣為散播,正義還沒有得到伸張。同一天,客運公司一份通報使兩位女教師受到更大的心理傷害。

    文山交通運輸集團公司客運公司出籠的這份通報稱:在車隊安全學習會上對楊永超進行通報批評;楊永超要寫出深刻的書面檢查,並在會上作自我檢討;楊永超要當面向兩位受害教師賠禮道歉。3條處理意見均未提及賠償兩位見義勇為的女教師醫療費等問題,而且賠禮道歉也遲遲不見行動。

    為伸張正義、弘揚正氣,8月10日,兩名女教師向文山縣人民法院遞交了訴狀,把文山交通集團公司和楊永超推上了被告席。她們認為,駕駛員沒有及時制止打人事件,導致兩人受傷並住院治療,使她們身心俱傷,經濟上也蒙受損失;被歹徒暴打,又遭遇駕駛員的冷漠,至今沒有當面道歉,使她們遭受巨大驚嚇,以至於在參加關係到她們今後職稱晉陞的業務考試時心神不定。

    兩名女教師訴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90條、第302條之規定,承運人應當在約定期間或者合理期間內將旅客、貨物安全運到約定地點;承運人應當對運輸過程中旅客的傷亡承擔責任。她們在客車上見義勇為遭到騙子毒打呼救時,駕駛員未履行保護乘客安全的職責,事後聲稱自己沒有任何責任,使她們受到了身體上、精神上、經濟上的損害,要求文山交通集團公司客運公司和楊永超賠償醫療費、精神損失費等共計15000余元。

    案情驚動省委書記,公安部門強力出擊抓了一窩賊

    馬淑紅、張顯竹見義勇為揭穿騙局遭到騙子毒打、駕駛員和眾乘客漠然面對呼救的消息,經《春城晚報》、《滇池晨報》報道後,人民網、新華網等各大網站作了轉載,在全國範圍內引起強烈的反響和廣泛關注,廣大讀者紛紛發表評論,批評駕駛員和眾乘客的冷漠。更是引起雲南省委領導的高度重視,時任中共雲南省委書記的令狐安在刊發報道的《春城晚報》上批示:“請公安廳抓緊督辦此案,查辦情況及處理情況應及時見報,給人民群眾一個交待。”

    接到令狐安同志的批示後,省公安廳廳長江普生立即責成由省公安廳刑警總隊牽頭,組織昆明市公安局刑偵支隊、石林縣公安局刑警大隊及文山方面全力偵破此案。警方日夜奮戰,于8月20日破獲本案,抓獲行騙團夥成員,繳獲贓款人民幣5000多元,假外幣18900元,作案手機10部,驗鈔機1台,微型車2輛。從抓獲的行騙團夥成員中排查出7月31日在昆明至文山的班車上行騙毆打馬淑紅、張顯竹的7名騙子中的6人,他們分別是來自重慶、四川、昆明、貴州等省市的向勇、王成、歐開寧、陳定洪、羅昌華、王建。警方還查明,這夥騙子已作案數十起,7月31日在毆打文山縣兩位女教師的同時,還搶劫了當時坐在車上的麻栗坡縣一中女教師王某的手機和現金。

    客運公司和駕駛員法庭受審,20余乘客庭外受審

    到警方抓獲騙子後,駕駛員楊永超和客運公司都一直未向兩位見義勇為的女教師當面賠禮道歉。兩位女教師認為,楊永超和客運公司沒有任何醒悟的行動,説明他們並沒有意識到他們的冷漠對兩位教師、對社會造成多大的傷害,因此堅決不同意庭外調解。

    昨天(11月6日)上午,文山縣人民法院立案監督庭公開開庭審理兩位女教師訴雲南文山交通集團公司和駕駛員楊永超賠償案。

    對原告提出的訴訟理由,被告雲南文山交通集團公司委託代理人辯稱:兩名女教師見義勇為遭歹徒暴打時,面對呼救駕駛員沒有救助,法律不能對其進行懲罰,因為兩名女教師見義勇為遭歹徒暴打,法律沒有強求公民必須救助,但負有運輸合同規定的義務,被告只應賠償醫藥費等直接損失,而不應賠償所謂的精神損失。

    原告方反駁:兩位女教師見義勇為遭歹徒暴打時,駕駛員沒有盡到應盡的義務,從而使其精神上遭受了巨大損害,如果被告不承擔精神損失,不利於見義勇為精神的提倡。

    法庭辯論結束後,合議庭對本案合議後當庭宣判: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第290條、第302條、《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43條之規定,承運人應當對兩名女教師在運輸過程中受到的經濟損失進行賠償,由雲南文山交通集團公司賠償兩原告醫藥費、營養費、傷情鑒定費1298.56元;由於原告的精神損失是被告楊永超在履行職務時所造成的,應該酌情賠償,為弘揚見義勇為精神,由雲南文山交通集團公司賠償兩原告精神損失費2000元,共計賠償兩原告3289.56元。

    法院沒有判決駕駛員楊永超承擔賠償,根據是:楊永超在營運中是履行公司職務,賠償應由公司承擔。

    

    兩位女教師向記者表露了她們打這場官司的目的,她們説:打這場官司不是為了錢,她們只想通過打官司討個説法,弘揚見義勇為精神,弘揚正氣,她們決定,將把獲得的所有賠償如數捐給見義勇為基金會。

    旁聽本案的社會各界人士對兩位女教師見義勇為的精神給予了高度讚揚,但同時表示,高尚的社會道德和良好的社會風氣要靠大家維護,看見邪惡當道不挺身而出,看就善良受欺不出手相助,勢必造成社會道德的淪喪,因此,沒有上法庭的20余個乘客也應該受到道德和良心的譴責,應該在庭外受審。

    千龍新聞網 2001年11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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