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識破引資詐騙的“畫皮”

    隨著西部大開發和加入世貿組織步伐的加快,我國引資工作進入了一個嶄新的階段。大量國際資本源源不斷涌入我國,促進了我國外向型經濟的發展、産業結構調整和技術進步。但與此同時,也有一些不法分子打著引資的幌子,設置詐騙陷阱,給國家和集體的財産造成鉅額損失。這不能不令人警惕。

    案例一:1989年至1998年9年間,中國22個省、市都先後有日本豐田汽車公司董事長女兒“島崎佳子”頻繁活動的身影。“島崎佳子”手持日本豐田汽車公司董事長的任命書和全權委託書,自稱手中有200億元人民幣鉅額低息貸款可提供給中國企業,其所到之處無不受到熱烈歡迎和盛情款待。9年間,“島崎佳子”共收取中國企業界200多萬元貸款保證金,承諾給這些企業的貸款總額高達600億元人民幣。1998年5月,遼寧大連市公安部門在核查其身份時,發現“島崎佳子”竟是我國黑龍江省一名只有小學文化程度且年近花甲的農婦!其真實名字叫張靜,其所持的家書、任命書、委託書、美元存單均係偽造。至此,張靜的引資詐騙路才走到了終點。

    案例二:甘肅省華僑、冶金化工工業公司原承包人徐思成,為躲避債務于1994年初到連雲港,謊稱能引來資金2.4億元人民幣用於建造鋼鐵廠。在取得該市企業和相關部門信任後,徐思成成立了“鋼鐵公司籌建處”,自任總經理,又以虛假投資928萬元為幌子,設立了“連雲港市精密帶鋼廠”。隨後徐思成以種種藉口,向有關金融部門貸款累計近千萬元。但所有貸款,均用於個人做鋼鐵生意和經營酒店,給國家造成經濟損失200多萬元。

    案例三:不久前,有一美國詐騙團夥打算來國內進行商業性詐騙活動,其計劃在美國借調數十萬美元存入國內中國銀行,以顯示他們的“資本”,然後再以存款為由,要求國內銀行提供鉅額貸款。一旦貸款到手,便把存在國內的美元逐步匯到美國,最後將國內貸款進行出口貿易,他們的經營原則是不搞現金交易,力求賒賬,以便以“公司破産”為名逃之夭夭。

    ……

    綜合近年來發生的引資詐騙案件看,其主要詐騙手段有以下幾種:

    偽造國外有價證券進行詐騙。有價證券是表示一定財産權的證明書。其一方面表示財産權,另一方面證券所代表的財産和證券自身不可分離,權利的享有和轉移,以出示和交付證券為依據。正是由於有價證券有上述代表財産權的特點,因而成為一些詐騙分子進行引資詐騙的道具。他們一般以“繼承遺産”為由,以海外某些名人的直系親屬的面目出現實施犯罪活動。

    藉口引進鉅額外資進行詐騙。在我國對外開放的經濟大潮中,絕大多數港澳同胞、海外華僑是在為祖國的經濟發展貢獻力量的。但是不可否認,也有個別人明明是資金掮客,卻夾雜其間以提供長期、低息鉅額資金為誘餌,來國內進行詐騙。他們通過各種人事關係,騙取企事業單位及有關當事人的信任,給我國造成極大的經濟損失和惡劣的政治影響。這類資金詐騙活動,行騙的對象由金融單位發展到各行各業,甚至政府部門也難於倖免;行騙的地域已由沿海發達地區向內地“老、少、邊、窮”地區蔓延。

    以存款名義進行詐騙。一些不法分子在境外向國內銀行匯入一定數量的資金,然後再以存款為由要求銀行提供鉅額貸款。貸款到手後,他們便把存款設法調出國內,利用貸款辦企業或出口貿易。在獲得可觀利潤,並把這些利潤移到境外後,他們就玩弄手腳,宣佈公司破産,“金蟬脫殼”一走了之。

    偽造銀行的信用文件進行詐騙。銀行的資信文件和信用憑證往往是金融業務得以順利進行的基礎,也是詐騙常常涉足的領域之一。此類詐騙的手段有:偽造銀行保函、銀行接受存款承諾書、引資擔保書以及存貸款證明等等。偽造的蓋有銀行公章、法人印鑒及模倣簽字的金融信用文件,五花八門,且金額巨大,有的已近天文數字。如已發現的偽造中國銀行無錫分行開具20億元人民幣的存款承諾書,偽造中國銀行四川分行出具的6000萬美元的引資擔保書等等。

    利用直接投資進行詐騙。境外一些不法分子在國內投資時高報其實物或無形資産出資價值,甚至將報廢的設備、過時的技術以“專利”投入企業,虛增投資股本。或者他們憑藉其優勢和經驗,獨攬合資經營企業的設備採購權,通過以次充好、高報價格等手段賺取非股權盈利。有的境外投資商開辦企業,外匯投資根本不到位,全靠銀行貸款運轉;有的外匯投資雖然到位,但應付一下驗資手續,隨後就全部抽走,全部靠國內銀行貸款運作。

    除此之外,還有一些外商利用存摺、債券、股票、票據、信用證等手法進行高額詐騙的。特別常見的是用有關的金融債券即由銀行、非金融機構為籌措資金而發行的債券憑證進行詐騙。另外還有些外商利用仲裁陷阱進行引資詐騙。據報道,僅仲裁詐騙每年我國損失高達100億元人民幣以上。

    引資詐騙犯罪活動來勢洶洶,而且逞愈演愈烈之勢,那麼犯罪分子緣何會屢屢得手呢?筆者分析有以下原因。

    國內資金緊張,引進外資饑不擇食。一些部門、地方和企業片面地將利用外資數量的多少作為政績來考核,而且層層加碼壓指標,因而一些單位為了完成任務,就不顧引資品質的好壞,到處亂拉錢,對送到府的引資人和引資款自然趨之若鶩,奉若神明。對償債風險不加考慮,遷就外商的一些過分要求,在對外商缺乏充分資信調查的情況下匆匆引資合營,最後導致企業經營危機四伏,加劇了國有資産流失和信貸資産損失的風險。

    有關企業和部門的配合、溝通不夠。引進外資工程是一項浩大的工程,除了一般的企事業單位之外,還要涉及到工商、稅務、銀行、外貿、海關、外管、商檢等部門。一項引資工作要順利進行需要這些部門與企事業單位各司其責,相互配合,彼此溝通,交流資訊,以便將有關的引資活動納入嚴格的監視和管理之中,最大限度地減少漏洞。但在目前實際的引資過程中,有些企業和部門之間相互配合協商不夠,常常是多頭對外,或者不經必要的審批程式,使有些工作不能很好地銜接起來,産生脫節現象,讓外商有機可乘。

    引資工作人員的素質不高。隨著我國引資工作的迅速發展,一方面引資工作需要補充大量的資信調查、商業談判、對外簽約、工程技術、國際銀行結算、商檢等方面的工作人員;另一方面,由於從事這些涉外工作本身又需要較高的知識水準,要求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兼備,然而這方面人員的培養和充實卻難以滿足日益增長的引資工作的需要。

    有法不依,有章不循。自從我國實行改革開放政策以來,國家有關部門在引進外資方面制定了大量的法律和規章制度,但這些規定在實際工作中有時並不能得到很好的執行。有些從事引資的工作人員或者引資心切喪失警惕,或者為不法外商的花言巧語所矇騙,或是收受外商的好處置有關法律法規于不顧,這些都使有關的引資法律制度在執行中打折扣,起不到應有的防範作用。

    引資詐騙不僅干擾了我國正常的市場經濟運作秩序,還阻礙了我國優化産業結構,推動技術進步的步伐,嚴重的還會形成經濟危機,引發社會動蕩。因此我們必須保持高度的警惕性,嚴厲打擊此類犯罪。

    在大力提高有關人員業務素質和政治素質的同時,國家應切實加強對招商引資工作的宏觀管理。做好對外商的資信調查,加強對外資流入的事前監督。如對引進項目的可行性論證,可以建立計委、外管、經貿、商檢、會計(審計)事務所在內的多家機構參與審查評估工作組,以提高決策水準,並將少數人的決策納入社會審查與監督。

    政府有關職能部門應嚴格依法行政,堵住制度上的漏洞,對外方(外地或外國)的資金沒有按協議規定到位的不能予以驗資,不能進行工商登記,發給營業執照,不能由本地銀行或企業墊付資金開展先期的實質性投資工作。這是防止不法分子鑽空子,避免投資風險的重要保證。與此同時要加強行政職能部門、金融機構以及會計業務部門的管理,強化有關人員的法制觀念至關重要。對於因違法行政、違規操作、違法驗資等行為造成損失的要嚴肅追究有關人員的責任。

    加快推進各項改革,建立高效運作的法律體系、銀行體系和完善的資本市場,外匯市場、從總量、結構上對外資進行有效控制,防止盲目引進外資以及引進外資中短期資金比例過高,投向産業結構不合理等問題。

    

    《法制日報》 2001年6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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