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拿毀約當兒戲  

    5月6日,美國副國務卿馬克格羅斯曼正式向世界宣佈,美國和建立一個永久性國際罪犯法庭的條約沒有任何關係。此舉意味著,美國超然于國際規則之外,按照自己的意願行事,誰都管不著。

    1998年,包括美國、歐盟多數國家在內的56個國家,在義大利羅馬簽訂了建立國際罪犯法庭(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的條約。條約規定,當一個國家不願意或者不能對重大犯罪行為實施法律制裁時,法庭可以進行干涉。這裡所説的重大犯罪行為包括種族滅絕、反對人權的犯罪和戰爭犯罪。但按照國際慣例,簽署條約的國家超過60個才可以實施。今年4月份,又有10個國家審議通過這一條約,加上原有的56個,就超過了法定國家數目。法庭籌備委員會主席、加拿大駐瑞典大使菲利普科什説,希望通過條約的國家能在2003年召開一次會議,選舉檢察官和法官,然後法庭就可以運作了。

    到了要表態的時候,美國終於説出了心裏話:不。其實,克林頓簽署條約後,一直遭到國內的批評,未能提交國會審議。負責軍控的副國務卿約翰 R波爾頓是毀約的堅定支援者,上臺前就強烈反對,它稱這一條約是“頭腦發昏的浪漫主義者的産物,不僅幼稚,而且危險”。

    早在1999年,波爾頓就撰文指出,法庭會迫使美國喪失一部分主權和應得利益,讓一個外來的、或許是不受限制的檢察官説了算。他説屆時受威脅的不僅是駐紮在海外的美國士兵,還有“總統、內閣官員和其他負責防禦和外交的軍界以及商界領導”。

    皮埃爾理查德普羅斯波是美國國務院戰犯問題大使,他在4月11日的一個研討會上就曾説過:“懲罰國際戰犯的目標是高尚的,我們完全同意,但是我們不同意這一套具體的機制,我們害怕自己的人民會受到有政治目的的迫害。”

    總之一句話,只要國際條約損害美國的利益,該廢就廢,誰也別想干涉。

    這種行為自然遭到國際社會的反對,國內反對之聲也不絕於耳。其實,美國撕毀國際條約的事情不是什麼新鮮事兒。由於美國三權分立,政府在外簽署條約,回國後國會拒絕通過的事情不算新鮮。一戰後威爾遜總統提議建立國際聯盟,但條約在國內遭到激烈反對,未獲通過。裏根政府曾于1987年拒絕把前任卡特簽署的日內瓦協定修正案提交國會審議。

    布希執政以來,單邊主義膨脹,做事更是惟我獨尊。

    2001年3月28日,美國白宮發言人表示,布希政府不會執行1997年在日本京都召開的聯合國氣候大會上通過的《京都議定書》。同年12月13日,美國正式宣佈退出美蘇1972年簽署的《反彈道導彈條約》,理由是《反導條約》“阻礙我們的政府保護我們的人民今後免遭恐怖分子和‘流氓國家’導彈襲擊”。

    美國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外部制約乏力,導致國際利益無限膨脹。對政府出爾反爾的行為,美國學術界紛紛表示批評,耶魯大學法學教授哈羅德罕古庫曾任克林頓政府的助理國務卿,他説美國此舉是巨大的錯誤。他從美國國家利益的角度解釋説:“毀約的結果是,政府失去了塑造這個法庭,讓它對美國有利的良機。” (王衝)

    《青年參考》 2002年5月10日


俄批評美退出《國際刑事法院規約》
美不批准"國際刑事法院規約"
美國宣佈正式退出《國際刑事法院規約》
美國阻撓無濟於事 國際刑事法庭即將成立
批准《國際刑事法院規約》的國家達56個
俄羅斯緣何對美國“退約”反應平靜? 
布希宣佈美退出《反導條約》
(附布希講話全文)
美國抵制核禁試給全球帶來陰影 
美國,拒履義務惹眾怒
白宮發言人説布希不會執行《京都議定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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