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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人單位不得招聘五類人員

    用人單位招聘人才有沒有限制?人事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近日發佈的《人才市場管理規定》提確提出:五類人員不得招聘。

    這五類人員是:正在承擔國家、省重點工程、科研項目的技術和管理的主要人員,未經單位或主管部門同意的;由國家統一派出而又未滿輪換年限的赴新疆、西藏工作的人員;正在從事涉及國家安全或重要機密工作的人員;有違法違紀嫌疑正在依法接受審查尚未結案的人員;法律、法規規定暫時不能流動的其他特殊崗位的人員。

    《中國青年報》 2001年9月20日

    




我國發佈《人才市場管理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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