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業生被推出校門 誰來保護他們的權益?

    當高校畢業生由過去國家包分配變成自主擇業後,他們在摩肩接踵的就業市場上並不是一個強勢人群。這是因為,比起有工作經歷的人,他們缺少工作經驗,比起往屆生或有過求職經歷的人,他們缺少求職經驗。工作經歷的缺乏使他們缺少競爭力,常常不得不低就。求職經驗的缺乏,使他們不懂得如何選擇理想的職業,如何保護自己的權益不受到侵犯,他們往往被表面現象所迷惑,容易掉進別人設下的陷阱。

    從這一點上來説,在求職市場上,應屆畢業生其實是一個弱勢人群。

    這個弱勢人群的權益誰來保護?首先,自己的權益得自己保護。一個不懂得如何保護自己權益的人勢必會在求職途中處處碰壁,落得傷痕纍纍。保護自己權益的首要條件是,要懂得什麼是自己的權益,如何爭取自己的權益,當自己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怎樣保護自己的權益。當要出門求職時,這一切準備都應裝進自己的“行囊”。

    除了自我保護之外,學校應是這個弱勢人群的重要保護者。學校是生産人才這個特殊産品的地方,保證自己生産的“産品”物有所用,保護自己的“産品”不受到侵害,這是“生産者”的義務和責任。

    近年來,隨著畢業生就業制度的改革,高校畢業生就業分配辦公室紛紛換了牌子,變成了畢業生就業指導中心或畢業生就業辦公室,工作職能也相應發生了重大變化,由原來按計劃分配畢業生到指導畢業生就業,為畢業生就業提供資訊服務。但是對走出校門的畢業生這個弱勢人群而言,僅有這些似乎是不夠的,學校還應擔當起保護畢業生權益的責任。

    學生在校期間,學校就應幫助他們了解自己有哪些權益,如何去爭取和保護自己的權益。當畢業生的權益受到侵害時,校方有責任維護他們的權益,並有責任鼓勵他們拿起法律的武器為自己討回公道。從這個意義上來説,高校負責畢業生就業工作的部門還應該是保護畢業生權益的維權部。

    將畢業生推出校門了事,聽任自己學生的權益受到侵害而不怒髮沖冠,這不但是薄情的,也是不負責任的。一個薄情的、不負責任的學校是很難讓人信任和尊敬的。(吳雯)

    《中國青年報》 200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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