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公佈中小學收費標準 堅決杜絕亂收費  

    成都市今年秋季中小學教育收費項目及標準已出臺,按規定,今年中小學校收費必須公示。亂收費舉報電話同時公佈:市物價局12315;市財政局86256670;市教育局86123460。

    標準規定,義務教育階段:小學雜費為50元/學期;初中60元/學期。課本預收款為小學130元/學期;初中180元/學期,期末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非義務教育階段牞省重點中學學費為460元/學期;市重點中學340元/學期;五城區及高新區、縣城一般高中280元/學期;農村高中200元/學期。課本預收款為180元/學期,期末按實結算,多退少補。

    又訊成都市教育局近日發出通知強調,除省教育廳制發的中小學教學用書目錄列入的書籍,以及成都市教育局教材教輔資料指導委員會審定的教輔資料和學習用品外,其他書籍和資料必須堅持個人自願購買原則。

    通知要求,小學階段不得為學生統一徵訂教輔資料;嚴禁另立項目收費和代收其他任何費用;訂購報紙、雜誌要堅持學生自願原則;嚴禁舉辦面向在校學生的各種收費補習班;做好家庭經濟困難的學生的學雜費減免工作;興趣班要嚴格按照學生自願參加的原則招生,嚴禁由學校幫助組織招生;學校提供的各種社會性服務必須按照學生自願原則。

    社會力量舉辦的學歷教育學校,禁止使用建設費、借讀費、調劑生費、捐資贊助費等名目實施收費。嚴禁收取教育儲備金,嚴禁超過物價部門最高限價。

    對亂收費行為,除清退全部違紀所得外,還要追究校長和直接責任人的責任。

    

    《華西都市報》 2002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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