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設部通告:禁以農業園區名義搞房産開發

建設部要求改造“城中村”釋放存量土地

為落實《國務院關於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建設部昨天發佈通知,將從土地規劃、建設用地指標、土地流轉等方面進一步加強管理。

該通知對城中村、開發區、土地流轉等比較敏感的問題做出了政策界定。

在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的同時,建設部提倡各地加強對存量土地利用的規劃。新的建設項目凡能利用存量土地的,將不得批准新增建設用地。建設部要求,各地採取有力措施,做好“城中村”改造。存量土地再利用時,應當優先保證適合中低收入家庭需要的普通商品住房、經濟適用住房建設以及必需的市政公用設施建設。

建設部通知要求,嚴格集體建設用地流轉管理。

禁止房地産企業以“現代農業園區”或“設施農業”為名,利用集體建設用地變相從事房地産開發和商品房銷售。(謝煒/文)

新京報 2004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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