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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法”打破沉寂 典當行活躍起來

    8月份,國家經貿委正式頒發《典當行管理辦法》,新《辦法》在典當行市場準入門檻和經營領域等方面都有所突破,其營造的巨大盈利空間,不日將引來大量逐利資本。近日,記者從華融天成典當研究中心李沙教授處了解到:據不完全統計,以省為單位,目前每省接到的申辦報告在30個左右,那麼全國現在就有900家典當行蠢蠢欲動,北京有十幾家、上海則有200家典當行正等著審批。

    降低註冊資本金 放開房産抵押業務 可負債經營、設分支機構

    因為質押物範圍廣、融資手續簡便快捷,典當行作為現代金融業的拾遺補缺一直被投資者看好。但自1993年中國人民銀行負責監管典當行以來,由於監管嚴格,典當行處境尷尬、數目日漸下降。一份資料表明:人行監管期間,曾下發了1350張經營許可證,即原則上允許1350家典當行存在,事實上,到了2000年全國典當行已經下降到了1200家,截至目前,全國只有1100家典當行存在。政策法規的束縛一方面造成了投資的真空,一方面卻是無證經營、違規經營的混亂。

    此次記者走訪的京城四家典當行華夏、金保、阜昌、寶瑞通,雖然對房地産等新的經營業務尚無具體規劃,但均表示對“新法”的渴望已久和典當行前景的樂觀。

    較之舊辦法,典當行認為新《辦法》在諸多方面的突破拓展了市場空間。新《辦法》擴大了典當行的經營範圍,從原來的動産、財産權利質押,擴大到房地産抵押無疑帶來了新的經濟增長點。

    之前,一邊是中小企業的融資難的困境,一邊是典當行眼巴巴望著新的經營領域而不能涉足。華夏典當行的副總經理郭金山稱北京目前有4家典當行,市場空間基本飽和,且資金有發放不出去的可能。典當行要想生存發展,途徑之一就是開發新品種,進軍房産、股票等業務領域。然而因為缺乏政策、法律支援,一旦陷入法律糾紛,典當行就難以為繼。目前全國有1100家典當行,絕大多數註冊資金在500萬左右,行業總資金在50億~70億左右,具體到一家典當行,其有限的資金只能投入到傳統動産業務上去,很難為中小企業的融資服務。

    新《辦法》依據《公司法》而設立,《公司法》對成立的公司沒有資本屬性的限定,這意味著有更多的機構涉足典當業,也為私人資本的進入敞開大門。國家經貿委綜合司的官員明確表示:不會對涉足典當業的資本——國有的、民營的還是私人的——設限。

    新《辦法》降低了註冊資本金額,劃定註冊資本金為300萬、500萬、1000萬三個檔次。且允許註冊資本金不少於1000萬的典當行可以設立分支機構;

    作為金融機構,可以説一個重要的功能就是廣設網點,網點越多,融資的功能發揮得越充分。舊《辦法》把典當行作為金融機構監管,從權利結構、資産管理、嚴防金融風險等方面都嚴格按照金融機構的管理條例,卻沒有給予典當行金融機構的公平待遇。允許典當行設立分支機構,為典當行擴大規模、合理支配資金放寬了限制。

    此外,新《辦法》解決了典當行負債經營問題,允許典當行從金融機構借款,規定金額不得超過其註冊資本。

    舊辦法規定典當行只能用自有資金髮放貸款,作為金融機構,但沒有吸納存款能力的典當行自然成了無源之水。允許典當行負債經營,就使得典當行擴大了資金基礎,也提高了典當行現有資金的利用率和利潤率。

    仍有法律、經營風險 從業人員素質亟待提高 國家經貿委:不能遍地開花

    應該看到的是,利益空間大的地方風險也大,典當行仍然會面臨政策、法律和更多的經營風險。

    舊《辦法》不完善的一個方面就是和其他法律法規的衝突。這種衝突在新《辦法》中仍有體現,舉個例子如:新《辦法》有關於典當行動産質押的規定,“擔保法”亦有“任何企業都可以做動産質押”的規定,兩部法的規定並不相同,一旦出現法律糾紛,作為“部門法”的新《辦法》只能服從作為“上位法”的“擔保法”,那麼新《辦法》處理當戶衝突的權利就喪失掉。類似的法律間相互掣肘的規定在新《辦法》之中還有痕跡。法規的不流暢自然給應用帶來困難,這也是華夏等典當行還在對房産抵押業務進行觀望的一個原因。

    從典當行自身來説,目前典當行的年利率在60%左右,是銀行利率的10倍,股票質押貸款也是銀行的3倍。如此高的資金成本讓資金使用者難以承受,也不利於市場的擴大。同時,經營範圍的擴大也意味著對評估人員素質要求的提高。國內典當行長期沿襲的師傅帶徒弟的培訓方式,使得業務人員水準參差不齊。而房産、債權、股權等業務的拓展,這些工作又遠非普通評估人員所能勝任。

    此後,隨著中國加入世貿組織,諸多交易市場的放開,會直接導致物品價格的波動,如汽車、黃金飾品……給典當物估價造成了困難。典當行會面臨更多的經營風險。

    雖然人行監管時期造成了典當行的沉寂,從另一角度講,嚴格監管也防止了重大金融違規事件的發生。90年代曾是我國典當業發展的鼎盛時期,1992年典當行一度達到4000家,“洗錢”、非法集資等違法事件也應運而生。雖然有人預測近期全國會有大量的典當行紛紛開工,但主要負責制定新《辦法》的國家經貿委綜合司副司長姜維俊表示:現有的1100家典當行要重新登記、清理,新開工的典當行要根據不同地區的經濟狀況、典當行的多少來具體規劃,決不會出現遍地開花的局面。

    《金週刊》2001年8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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