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召回制”讓汽車巨頭服軟

早在幾年前,中國就上演過砸車鬧劇。一輛嶄新的汽車,因為缺陷明顯而又得不到合理的賠償,車主一怒之下只好高舉鐵錘,將車子砸得面目前非。更有消費者嘔心瀝血,歷經數年狀告汽車廠商。但,今後類似這樣的鬧劇兼悲劇將因中國出臺的缺陷汽車召回制度而將得到妥善處理。這不能不説是中國汽車市場的一大幸事,是中國消費者的一大福音。不過,那些在汽車市場上“店大欺客”的跨國公司是否因為這個制度的出臺而更加敬畏中國市場,並順便尊敬中國消費者呢?

謙卑的“恐龍”

對於一個傲慢的人,很難因為自己的錯誤作出主動的道歉,並且對指出錯誤的人深表感謝。人如此,公司亦如是。先看跨國公司巨頭三菱扶桑卡客車株式會社。三菱扶桑卡客車株式會社駐華總工程師道源勝人3月24日致函國家質檢總局説:“平素承蒙貴局指導,深表感謝!日本三菱扶桑卡客車株式會社于3月24日,正式向日本國土交通省提交了關於部分重型卡車及起重機底盤的前輪輪轂的召回報告。由於出口中國的同型車輛也採用了相同的前輪輪轂,因此決定對涉及中國的車輛同時實施召回措施,特此向貴總局彙報。”

信函本身詞語不僅謙恭有加,而且該公司是在向其本國日本報告汽車缺陷的同一天向中國主動報告缺陷所在。從這個意義上説,他們是將中國的汽車消費者同日本汽車消費者同等對待。這不禁讓中國消費者大有“國民待遇”之感。

這次三菱報告的缺陷汽車—三菱扶桑重型卡車涉及中國市場的車型合計4532台。其故障原因是因車輛的前輪輪轂強度不足,在車輛頻繁地轉彎行駛等使用條件下,有可能引發前輪輪轂的法蘭根部附近發生裂痕。此外,在車輛的保養、載重狀況等因素的綜合影響下有可能加快裂痕的發生。在此狀態下持續使用車輛,嚴重時有可能導致前輪輪轂破損、車輛無法正常行駛。

原因説得相當清楚。

不妨再看看日本五十鈴汽車公司,它更是謙卑地致函國家質檢總局報告汽車缺陷,對“貴總局的認定結果(即指總局指出該公司汽車缺陷)及其採取的措施不存在任何異議。”承認五十鈴CXH50S及CXH50T底盤車轉向係存在干涉等問題,係設計有缺陷所導致。並表示為儘早解決該問題,五十鈴汽車公司將認真執行總局的有關決定,並按照中國相關法律法規的要求,在總局的指導下,積極、迅速地採取措施解決有關問題。不存在任何異議,積極、迅速地採取措施解決問題。這是一種迫不及待地改正缺陷的態度。

非但如此,近期日本品牌的本田等都有類似舉動,而中國的汽車召回制度要在今年10月1日才真正實施。

中國的一位消費者對《中國經濟週刊》説,這實在讓人感到“受寵若驚”。難道過去的中國汽車消費者沒有發出汽車召回的呼聲嗎?難道中國政府對那些缺陷汽車視而不見嗎?

傲慢的代價

其實,在國外汽車市場早就盛行缺陷汽車召回制度。就在2003年,就有6家汽車集團實行了缺陷汽車召回。但在中國市場上,這種國際通行的召回制度卻是缺失的,國外有些公司便以此而“有恃無恐 ”,但最後還是付出了“傲慢”的代價—比如三菱。

早在2001年初,三菱決定收回40萬輛問題車。但是中國境內有品質問題的7.2萬輛三菱“帕傑羅”不在此列。這就是震驚全國的日本三菱“帕傑羅”事件。

而中國消費者協會當時曾多次約見三菱汽車公司北京辦事處的有關負責人,就消費者的投訴問題與三菱公司進行交涉。中國消費者協會表示,根據中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對三菱帕傑羅V31、V33越野車不僅要召回,而且要賠償消費者所受損失。中消協同時指出,消費者投訴其他款三菱汽車也存在品質問題,希望日方認真對待此事。

在因三菱“帕傑羅”的缺陷而要求賠償無果的訴求案中,陸慧事件最為突出。陸慧于2000年12月25日在長沙被剎車失靈的三菱“帕傑羅”V31越野車撞傷,後來經鑒定構成一級殘廢,全身癱瘓。陸慧的丈夫周建紅告訴《中國經濟週刊》,2001年11月陸慧就繼續治療費用問題與三菱汽車公司北京事務所有關代表進行協商。但三菱公司不顧陸慧已無錢治病的事實,一拖再拖。2001年12月18日上午,周建紅向社會公開發出借款求助,給陸慧籌集醫療費30萬元。這就是三菱傲慢造成的代價之一。

據悉,三菱V31、V33帕傑羅越野車是日本主要為出口中國而設計的車型。V33與V31分別於1994年與1996年開始向我國出口。權威部門經檢驗認定:製造多起事故的“元兇”是“帕傑羅”上的剎車制動管,這説明該車型在設計上存在嚴重的品質問題!

於是,我國于2001年2月9日發佈緊急禁止進口日産三菱帕傑羅越野車的公告,吊銷其進口商品安全品質許可證書並禁止其進口。為確保安全,所有三菱公司生産的帕傑羅V31、V33車型應儘快去三菱汽車特約維修站檢修並更換後制動油管,凡未經檢修並更換改進設計的制動油管的日本三菱帕傑羅V31、 V33越野車暫停使用。

昔日叱吒一時的三菱“帕傑羅”就這樣走到“下課”的邊緣。這就是傲慢的代價!

兩個緊箍咒

中國的消費者在面臨缺陷汽車而無法得到合理賠償的時候,汽車召回制度這個“緊箍咒”也只好出臺了。

《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于3月15日正式頒布,並於2004年10月1日起開始實施。據起草這部規定的有關專家介紹,製造商發生下列三種情況將受到懲處:一是製造商故意隱瞞缺陷的嚴重性;二是製造商試圖利用本規定的缺陷汽車産品主動召回程式,規避主管部門監督;三是由於製造商的過錯致使召回缺陷産品未達到預期目的,造成損害再度發生。另外,製造商拒不執行指令召回的,將被暫停或收回汽車産品強制性認證證書。對境外生産的汽車産品,將停止辦理缺陷汽車産品的進口報關手續。在缺陷汽車産品暫停進口公告發佈前,已經運往我國尚在途中的,或業已到達我國尚未辦結海關手續的缺陷汽車産品,應由進口商按海關有關規定辦理退運手續。

另一個緊箍咒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發佈的《關於處理侵害消費者權益行為的若干規定》。該規定儘管沒有人們熟知的“召回”二字,但這條行政法規實際是為消費者反映已久的“問題商品召回”提供了法律依據。值得注意的是,這項規定並沒有説明某一品類的商品可以例外,因此呼聲已久的汽車召回已經成為相關廠家不可推卸的義務。尤其是對那些只對海外用戶實施“産品召回”而在中國不履行義務的洋品牌是一次有力的規範。其實,中國消費者在消費了許多真貨假貨之後,已經下定決心通過購買的自由抉擇權來懲罰那些缺陷商品的製造和經營商,當然也包括汽車製造經營商在內。因為中國汽車市場已非當年,一個巨大的買方市場的趨勢逐漸顯現,任誰也不能忽視。

另據統計,今年1月,國內汽車産銷量整體呈現全面下降的態勢。1月全國汽車産銷分別完成29.97萬和30.41萬輛,分別比上月下降27.47%和33.38%,其中,轎車産銷14.23萬輛和15.55萬輛,分別比上月下降27.79%和31.61%。再拋開數據不説,許多跨國汽車製造商紛紛搶登中國,市場不斷出現新車下線,而各類降價銷售的消息更是層出不窮。這充分説明中國的汽車市場競爭相當激烈。因此,許多跨國巨頭面對緊箍咒還是“喜笑顏開”也就難怪了。

通用汽車中國公司有關負責人對《中國經濟週刊》表示,《缺陷汽車産品召回管理規定》的正式頒布和即將實施,表明瞭中國汽車工業發展的市場環境和消費環境正日益成熟,將促進汽車廠商提高産品品質的標準,為中國的汽車消費者提供更加有力的安全保證。並承諾,本著對消費者負責的態度積極遵守履行該制度,在全球消費者中贏得了良好的口碑。

還有誰敢倨傲地對待中國的汽車消費者嗎?

中國經濟週刊2004年4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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