內、外貿有望不再割裂
對於新商務部的出現,一個幾乎一致的評論是,我國內、外貿分割,國內、外市場分割和進出口配額分割的管理體制有望終結。
此前,國內貿易和對外貿易分別由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管理;産品的進出口工作分別由國家計委、國家經貿委和外經貿部負責。“這種內、外貿分割,國內、外市場分割和進出口配額分割的管理體制,不能適應加入世界貿易組織新形勢的需要,也不能適應建立和健全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市場體系的要求。”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對外經濟研究部研究員隆國強説。
商業經濟學會副會長萬典武指出,內、外貿分割體制照搬自前蘇聯,是高度集權和計劃經濟體制的産物,其帶來的問題,一是內貿部門不能直接參與重要商品進出口貿易的宏觀調控,外貿部門不能直接參與國內市場的安排,往往出現人為供需矛盾、價格失衡等不正常情況;二是內、外貿兩套行政管理機構重疊,流通環節增加,經營成本上升。
權力縮小而非擴大
由於新商務部將原外經貿部、國家經貿委和國家計委的部分職權囊括其中,這是不是商務部將擁有這些部門原有的權力和職責呢?
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王忠禹在接受新華社記者採訪時明確表示,新組建的商務部,既不同於早些年管理國內貿易的商業部、內貿部,也不同於外經貿部。雖然從名稱上看,它管理的範圍似乎相當於原來的部加在一起,但這個新部的權力其實比它的任何一個前身都要小。因為行政理念已經變了,我們正在打造的不再是一個“全能政府”,而是一個“有限政府”。
晨報資料
十屆全國人大一次會議通過了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國家經貿委的內貿管理、對外經濟協調和重要工業品、原材料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等職能,國家計委的農産品進出口計劃組織實施等職能以及外經貿部的職能等整合組建新的商務部主管國內外貿易和國際經濟合作。
主要職責將是:研究擬訂規範市場運作和流通秩序的政策法規,促進市場體系的建立和完善,深化流通體制改革,監測分析市場運作和商品供求狀況,組織開展國際經濟合作,負責組織協調反傾銷、反補貼的有關事宜和組織産業損害調查等。
《北京晨報》2003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