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甬祥等22位院士聯名建議制定《野生生物保護法》

    今天,路甬祥、洪德元等22位中國科學院院士就加強野生生物管理和立法工作聯名提出建議,希望儘快制定一部涵蓋內容比《野生動物保護法》更廣的《野生生物保護法》,明確野生動物的法律定義,審定野生動物的養殖種類,規範野生動植物的國際貿易,加強野生動植物基礎研究工作,確保野生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

    數據表明,我國野生動物資源已接近衰竭,一些物種瀕臨滅絕。過度開發利用和棲息地喪失是導致目前我國野生動物資源處於瀕危狀態的主要原因,我國某些地區濫食野生動物的陋習則是促使野生動物資源過度開發,推動野生動物非法貿易的原動力。而濫食野生動物會帶來許多問題,不僅消耗大量的野生動物資源,而且引發一系列疾病和健康問題。

    院士們提出,進一步加強野生生物保護的立法、執法和監督管理,應採取5大措施:

    ——明確野生動物的法律定義,審定野生動物的養殖種類。建議將動物分為家畜家禽、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和野生動物三大類,作為合理保護和利用野生動物的基礎。確定可人工養殖的野生動物名錄,並儘快制定人工養殖野生動物的飼養設施標準、營養標準、衛生標準和檢疫標準。

    ——加大野生動植物管理的立法、執法和監督力度,儘快制定一部涵蓋內容比《野生動物保護法》更廣的《野生生物保護法》。

    ——反對濫食野生動物,明確規定禁止食用國家保護的野生動物、未經檢疫的野生動物和來源不明的野生動物。

    ——加強野生動植物的基礎研究工作,對野生動物物種群和棲息地實施監測。

    ——規範野生生物資源的開發利用,建立野生動物生産、銷售、加工環節的監督和檢疫制度,確保野生生物資源的可持續利用。(劉世昕)

    《中國青年報》2003年7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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