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部門緊急通知:禁止捕撈食用水生野生動物

    昨天,農業部、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海關總署、公安部聯合發出《嚴厲打擊非法捕捉和經營利用水生野生動物行為的緊急通知》,要求禁止捕撈和食用水生野生動物。

    通知説,從6月18日起,除科學研究外,禁止捕捉、捕撈、傷害、出售、收購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及其産品。嚴格禁止食用國家重點保護的水生野生動物。國家將暫停審批發放國家重點保護水生野生動物的《捕捉證》、《馴養繁殖許可證》、《運輸證》、《經營利用許可證》。開禁時間由農業部另行通知。

    從現在起,各級漁業部門將會同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馴養、展覽、加工、利用水生野生動物單位的持證情況進行全面檢查、清理、整頓。對未經批准從事馴養、展覽、加工、利用水生野生動物的,將依法從嚴處罰;對構成犯罪的,將追究刑事責任。農業部水生野生動物保護辦公室還設立了專門的舉報電話:010-64192698(白天),010-64192948(夜間、節假日)。

     (朱鷹)

    《北京青年報》2003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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